如何处理深圳历史遗留建筑

一、2017处理深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有哪些措施?《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昨天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此次修订增加了关于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提交材料的规定,明确不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前置条件,解决了目前部分重大工程无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问题。本次修订是针对特殊问题的紧急修订,旨在及时解决我市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刻不容缓。

相关新增条款明确了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以及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所需材料,不将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作为受理相关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此外,在实际操作中,按照我市消防部门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标准不会降低。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此次修改有利于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各类建设项目及时有序竣工验收,更加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实际。将过去监管缺位的历史违法建筑改造项目重新纳入消防监管,促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安全。

二、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指的是哪些建筑。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处理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指: (一)原村民非商业用房超过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2)1999年3月5日前建成的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的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生产经营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处理条件且尚未处理的违法建筑;(三)1999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3月5日之前建成的违法建筑;(四)2004年10月28日之前,1999年3月5日之后建造的各类违法建筑;(五)2004年10月28日以后及本决定施行前修建的各类违法建筑,经区* * *批准复工或同意修建的除外。

3.深圳的历史收据是什么1:历史收据是什么?所谓深圳小产权房历史接收,是指深圳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的所有违法建筑,所有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都纳入处理范围。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调查是指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对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进行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库和规范管理,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提供依据。

2.深圳小产权房历史遗留的收据是怎么来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这是我市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规范性文件。《决定》以解决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的所有违法建筑为基础,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主要思路是在《决定》颁布后一年内对所有违法建筑进行普查,然后对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按照其违法程度进行分类。因此,信息调查是落实决策的基础工作,是成功开展违法建筑治理的前提和关键。

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对信息普查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决定第三条规定:“市* * *应当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建立违法建筑台账和数据库,逐项列明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位置坐标、用地属性、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类别和用途。违法建筑普查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进行人口普查不得收费。”

第四条规定:“违法建筑建设的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普查要求向违法建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告。

逾期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在楼房所在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和市、区* * *网站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未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普查工作结束后依法拆除或者没收。"

四。哪些建筑属于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二条的规定,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指:

(一)原村民非商业用房超过批准面积的违法建设;

(2)1999年3月5日前建成的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的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生产经营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处理条件且尚未处理的违法建筑;

(三)1999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3月5日之前建成的违法建筑;

(四)2004年10月28日之前,1999年3月5日之后建造的各类违法建筑;

(五)2004年10月28日以后及本决定施行前修建的各类违法建筑,经区* * *批准复工或同意修建的除外。

动词 (verb的缩写)深圳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相关问题17。原村民非商品房违法建筑需要申报吗?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应当申报。

18,旧城(村)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可以申报吗?

答:经市* * * *批准的旧城(村)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无论是否下达规划用地计划,都应申报。

2009年6月2日以后修建的违法建筑为什么不能申报?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被抢建的违法建筑,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拆除。”因此,2009年6月2日以后建造的违法建筑不得申报,依法予以拆除或没收。

20.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违法建筑可以申报吗?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四条规定,逾期不申请的,街道办事处将在该建筑所属的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和市、区网站上公告三个月。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补报。

21.公告三个月后还能继续申报吗?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镇化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告期届满未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在普查工作结束后依法拆除或者没收。”因此,公告三个月后,未被举报的违法建筑不能再申报。

22、违法建设当事人如何申报信息调查?

答:违法建筑当事人应当在该建筑所属的辖区街道办事处申报。申报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以及土地使用证、房屋建筑证等相关证件。原始凭证应留存备查,申报单应按要求填写。

23、违法建设当事人可以网上申报信息调查吗?

答:不能网上申报。为保证申报材料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当事人应当在房屋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书面申报。

24、违法建设当事人申报信息普查是否需要付费?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信息普查不得收取费用。

25、如何获取违法建筑普查申报表?

答:在街道办的申请窗口领取表格。

26.填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案:1。申请人必须按照填表指南的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要遗漏它。

二、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隐瞒或谎报,违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报表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四、申请人应在报关单“申报”栏签名并加盖指纹或公章。

5.填写表格时,申请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的复印件和原件。)及相关土地、房屋证书备查。

六、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表,受理部门应给予回执,申请人必须妥善保存,作为普查申报的依据。

宝安区农村城市化的历史遗产

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办公室

6.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的哪些违章建筑可能会被拆除?深圳新出台了一个地方办法:《关于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

法律第九条非常明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拆除:

(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整改无法消除的;

(二)非法占用已办理征收、出让补偿手续的国有土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且无法采取措施改正的;

(三)占用基本农田的;

(四)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土地的;

(五)占用公共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公共设施和公益工程,占用地下管线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无法采取措施改正的;

(六)依法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

至于是否赔偿,要看* *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