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国芒来国王和芒来密码的信息
芒来国王出生在恩阳市,即现在的泰国清盛县。芒来王是当时统治者老孟和云景洪(今云南省景洪市)的公主阿明卓美昂的儿子。芒来王在1261继承了父亲的王位。他继位后,统一了兰纳北部和老挝北部的城市,成为第一个独立的城市国王。在国王芒莱的统治下,王国通过结盟和吞并邻国迅速向南方扩张。1262年,在交河流域建立新都清莱。公元1287年,芒来王与素可泰王兰干兴、帕尧王甘蒙缔结和平协定,抵御蒙古帝国的入侵。公元1292年,芒来王兵败彭迎宾馆(今南本府)国,彭迎宾馆最后一任君主伊巴被迫逃往南邦。
公元1296年,芒莱国王再次迁都位于平和河西岸的兰纳王国首都清迈。几年后,伊巴之子博克率领大军攻打清迈,但芒莱国王和次子克兰也重创。在南本附近的一个小村庄Khua Mung,鹤王子赶的大象与南邦王Boek的坐骑遭遇。在遭遇战中,南邦王伯克失去了他撤离的部队。于是,博克在南本和南邦之间的昆丹山脉被俘虏并杀害。芒来王的军队占领南邦后,伊巴王再次逃亡,这次是彭世洛。
芒来王死于清迈1311。他戏剧性地死去,在清迈的一个市场被闪电击中。他的儿子鹤继承王位,成为拉娜的新君主,成为采松鹤的国王。
《曼德勒法典》是以泰国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曼德勒国王命名的,是以古印度的《摩奴法典》中的摩奴命名的。但摩奴只是传说中的“人类始祖”,而蒙莱是真实存在的人。
当时芒来王制定的法规在西双版纳也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在西双版纳后人编纂的《阿呆史书》中说:“道芒来成年后才华横溢,其对官员的指示一直传承至今。”这是指曼德勒国王在世时制定的《曼德勒法典》,数百年后仍被人们遵循。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西双版纳和孟连的手稿很多,长41厘米,宽21.5厘米。书包括很多内容,其中收录265,438+0页。这部手稿与其他种类的手稿相比,主题鲜明,语言古旧,文字简单,例数少,纸张陈旧,字迹简单。这是一本很有文献价值的旧笔记本。
这部《门莱法典》所包含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裁判案件的基本要求和刑罚规定,其中还包括一些案例分析。由于《茫来法典》在傣族社会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后来的许多法典、条例多以此法典的内容和体例为蓝本,所以对这部法典的内容及其所反映的社会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和分析,可以看作是傣族的法规之一。
本规范第一部分是一些判案的基本要求。这部分分量不大,属于一般性质。
首先,法典指出许多文武官员应懂得如何正确判断各种案件,并遵守十二项法律原则:
1.认真听别人说话,了解情况;
2.不要生气;
3.不偏袒任何一方;
4.不受贿;
5.不要给被告施加压力;
6.这个案子不应该在晚上判决;
7.你不应该在一个孤独的地方审判;
8.不应该有不熟练的经典和不懂古规的人来陪案;
9.不要离开经典的规则;
10.你不应该梦想和犹豫;
11.你不应该在没有自己理解的情况下打破它;
12.决定不应该通过催促来最终确定。
此外,还强调裁决者要像天平和秤一样公平,不能让胜诉者败诉,让败诉者胜诉。还特别规定,在教界修行的僧人不得参与。其次,总纲强调裁判者的个人素养:请教聪明睿智的学者;要正确理解地方性法规的精神;我们要观察别人的伪装和伪证;自己不要抑郁;不要说一些无关、不切题的话;不要轻率草率。然后,要求审判员善于观察罪犯的表现,如:话多,哄骗;说话不稳;心颤抖;悲伤的脸;多卖弄文字;恐慌;我的耳朵很硬。表现出这些行为的人可能是有罪的。
无辜的人有八种表现:说话不发抖;明智地说话;雄伟;更强;不吵不闹;清脸;气体水平;不要随便骂人
守则的第二部分是惩罚条款。这部分占了很大篇幅,如果按内容分类,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战争中逃兵或叛军的处理;奖励战争有功人员的方法;如果贷款未归还,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子女在不同等级婚姻中的地位;规定了窄路让行、碰撞的赔偿和处罚;大象伤人的惩罚;对奴隶逃跑和藏匿的惩罚;对盗窃的惩罚;牲畜毁坏农作物的赔偿金额;破坝偷水的处罚;放水捕鱼的处罚;事故(盗窃、火灾、海难、战争等)的处理方法。)在搬运东西;不该杀的人(即不该判死刑的人)的范围;不应受理的争议;离婚财产的处理;受损运河的处置;销毁水神祭坛的处置;破坏田埂的处理;关于大象、马和奶牛车道宽度的规定;规定村社的房产不得作为个人遗产,等等。其中有一些是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对犯罪的人的范围有以下规定,不能判死刑:有五种情况,犯罪的人不应该被杀;
1.寺院僧人、医生、阴阳专家(占卜师)、地方志编纂者、法官、博学学者;
2.历年来有多项贡献或立功表现的公务员、武将;
3.妇女和儿童;
4.醉酒且不理智的人;
5.国王的亲戚和他们的儿子和侄子。
解释是佛教僧侣犯罪后要流放,这样可以逃离当地;妇女犯了大罪,应当受到其他处罚;不懂事的孩子不应该被杀;醉酒忘我的人不应该被杀;失去理智的人不应该被杀死。国王的亲属和他们的子侄犯下了大罪,应该根据他们的亲属地位受到惩罚。对于这五种人以外的普通人,该杀的就杀。如果他把钱给官员赎回,就不应该拿。再比如官员不必受理的纠纷:父子纠纷、夫妻纠纷、兄弟纠纷、主从纠纷、孙子女纠纷、师徒纠纷等。,他们认为这些争议不应该被接受。此外,审裁员需要仔细观察和区分优点和缺点。说到有些人犯罪不知道自己有罪,有些人是有功劳的。
不知其功,有人把别人的罪当成自己的,有人把自己当领导,有人把自己当领导。因此,裁决者必须仔细辨别是非。在其他具体规定中,对战争中逃跑或造反者的处理、对财产纠纷的处理、对破坏生产的处理和对盗贼的处理较为突出。比如战争中有逃跑或叛乱的,一般都是被杀;对破坏生产者的惩罚还包括防止牲畜破坏农作物,但重点是维护水利设施,严禁破坏运河、溃坝、偷水放流。
用水抓鱼,要保护好水神的祭坛,因为水神保护水利设施。关于盗窃罪的规定非常详细,处理也比较重。一般偷东西会花九倍的钱,而规定更细致,比如偷猪狗鸡鸭鹅珠宝。狗也分主人的狗、无主的狗、跑出政府的狗。偷一只没有主人的狗,会被罚狗价的两倍,偷一只有主人的狗,会被罚狗价的九倍,偷一只鸡,会被罚330铢,如果是有蛋的鸡,会被罚3000铢,如果是斗鸡,会被罚900两银子。可见,私有财产的维护是当时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守则》中的一些规定是在道德范围内的,比如我们在狭路相逢时让路,谁来让路?它的规定很有意思,比如在村里,年轻人要让村老(村老),空手的人要让来人。另外,商人让衙门里的人,步兵让骑兵,骑兵让象兵,象兵让牛车司机,司机让商人,好像是一个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