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元宵节习俗

闽南元宵节的习俗有吃灯笼、要饭、钻灯笼等。

吃元宵又叫“捧丁”、“邀丁酒”,闽南大部分地方都有过元宵节的习俗。在最近一年,当有人新婚或家中增加一名男子时,元宵必须在祠堂联合举行宴会招待人民,有些人甚至邀请剧团表演节目招待他们。元宵节在祠堂举行的这种宴席叫“丁桌”,也叫“灯宴”,表演的剧目叫“丁戏”。

乞丁,又称“乞丁”,是元宵节闽南地区妇女求嗣的习俗。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也是主管生育和幼儿的陈景谷夫人的生日。“灯”和“丁”谐音。因此,在元宵节的晚上,那些刚结婚或去年结婚后很久没有怀孕的妇女,为了早点生孩子,他们把在街上看灯笼视为寻求继承人的仪式。他们偷偷摸摸地摸着灯笼的灯脚,或钻到鳌山下,或钻到街上的灯棚里,向临水夫人祈求“乞讨”。

钻灯脚,又称“穿灯脚”、“钻鼻烟”,是闽南一些地方为去年村里出嫁的新婚新娘和新添的小媳妇举行的民俗活动。元宵节前,祠堂里会装上大灯笼,甚至是鳌山。元宵节开始时,新娘和新添的媳妇头戴大红花或麦苗,腰间系一条红色围裙,手拿一根带尾巴的拐杖。在婆婆或幸运老妇的带领下,依次从前厅的灯光下经过,象征着可以为自己的宗族添砖加瓦。

闽南

闽南是福建省的南部,包括泉州、厦门、漳州,以及漳平市(原属古漳州),包括大田县、尤溪县。北接福州、莆田,南接广东,西接原汀州政府。广义的“闽南”是指闽南语通行区和闽南传统建筑文化的影响区,其范围分为福建中部和西部的部分地区、广东潮汕地区、台湾省和东南亚福建人的聚居地。

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闽南有着深远的影响。受其他方言影响的地方也使用闽南语,他们也有相同的文化习俗,所以也属于闽南语的词根。福建简称闽,闽南语是指福建的南部。在地理文化上,闽南包括泉州、厦门、漳州的大部分,以及龙岩的新罗区、漳平市的大部分,不包括客家地区。

参考以上内容:百度百科-闽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