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的历史演变

汉代丁原六年(前111),秀峰区属石安县管辖。“桂林山水甲天下”最早是由桂林地方官王在公元790年宴上提出,并镌刻在独秀峰的石壁上,因此得名秀峰区。

唐武德五年(622)李靖在此建子城,明洪武五年(1372)在此建靖江王宓。后历为县、州、道、府、县治。

31年,八桂、白龙镇设立八桂区。1950年4月更名为第一区。1955年6月撤销区,设立白子、荣成、白龙、黄三、北站五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7月撤销办事处,成立白子、荣成、白龙、黄三、北站五个人民公社。1960 3月并入榕城区(公社)、黄三区(公社)。

1961六月仍分五公社。1966 9月15公社分别更名为红星、襄阳、红旗、东风、胜利。1979,19年7月,人民公社撤销,红星、向阳、红旗三个公社辖内成立秀峰区。1990 * * *辖28个居委会(家属会)。

1996 65438+2月2日,国务院批准桂林市辖区行政区划相应调整:扩大秀峰区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

2005年8月,嘉善街道办事处成立,而不是嘉善乡。2005年底,秀峰区辖三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