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警察可以随意开枪?

首先是美国警察的执法理念,和中国完全不同,更注重警察自身的安全。在中国,受儒家传统影响,警察倾向于舍己救人,但在美国,警察要求警察以自身安全为重。美国警察一旦在执法过程中感到有危险,可以采取先发制人的自卫措施,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美国警察执法相当无情,搜身手铐甚至开枪的根本原因。

不仅是法律,美国警方在实际行动中也经常强调先发制人原则。按照美国警察用枪标准,警察要么选择不开枪,要么必须向对方要害部位开枪,结果一枪打不中。有媒体评论说,美国警察可能不准,但开枪时必须以直接击毙为目标,因为美国警察的逻辑是,鸣枪示警或打伤对方,可能会导致对方反过来攻击警察或民众,带来更大的伤亡。在这种规则下,射杀嫌犯是合理的。

事实上,在美国,执法者必须无条件配合警方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习惯。如果遇到警察讯问,“最好什么都不要做,警察问什么就做什么。”以用气枪射击61枪打死一名青年男子的案件为例。6名警察赶到现场后,要求这名年轻人放下枪。“但加尔扎一句话也没说,甚至把气枪对准了警员。”这就给警察造成了一定的错觉,必然会诱发警察产生攻击警察的本能反应,从而开枪将其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