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谁写的?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弗里德里希·恩格斯(1820 ~ 1895)关于古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家起源的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代表作之一。

卡尔·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手稿时,发现了马克思对刘易斯·亨利·摩根《古代社会》一书的摘要和评论。恩格斯研究后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补充,专书论述唯物史观。

恩格斯用历史唯物主义解释摩尔根的研究成果,提出:由于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财产,从而形成阶级和阶级对立;由于阶级之间的冲突,以血缘家庭为基础的旧社会被炸毁,被组成国家的新社会所取代;家庭制度是以所有制为主导的。恩格斯根据摩尔根对美洲印第安人社会的研究,补充了恩格斯自己对古罗马、希腊和日耳曼社会的研究材料,论述了人类早期原始社会阶段和奴隶社会早期国家形成的历史。

恩格斯研究了史前各种文化阶段和家庭的起源、演变和发展,重点论述了史前各种文化阶段的特点、早婚和从原始状态发展起来的几种家庭形式,指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出现和最后胜利是文明开始的标志之一。恩格斯根据大量史料阐述了原始社会的基本特征。本文分析了原始社会解体、私有制和阶级产生的过程,揭示了国家的起源、阶级的性质和发展消亡的规律。指出国家和阶级、私有制一样,根本不存在,而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是凌驾于社会之上并日益脱离社会的特殊公共权力,其作用是协调各阶级的矛盾。国家随着阶级的出现而出现,也会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这本书是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国家的重要成果。科学地阐述了家庭、私有制和阶级的起源与国家产生的关系,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