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县的历史发展
成都一带,原属古蜀国管辖。公元前4世纪,古蜀国王明凯五世(或称明凯九世)将都城从广都畈乡(今双流县)迁至成都。
秦惠王年间,被封在汉中的蜀公爵与巴国交好,蜀国与巴国交恶,引起蜀国不悦。《正义华阳国志》记载:“昔蜀王封其弟于汉中,国号侯,因命之城太可爱。这是侯和的好主意,而且巴和蜀是敌人,很生气,砍了蜀。赤本巴,求秦帮忙。秦遣张仪自子午伐蜀。”秦王辉在公元前316年灭蜀。秦惠王还灭了匡和巴。
公元前316年秦国建立成都郡。蜀国刚被秦国吞并的时候并不平静。周赧王元年(公元前314年),秦惠王立蜀国侯,以陈庄(陈庄的一部作品)为丞相,统治四川崖州、琼州、铜川、旧成都四州,以及保宁府剑阁以西,即古蜀国,统治今天的成都县。周赧王四年(公元前365,438+065,438+0)(连六年(公元前309),陈庄造反,杀了蜀侯,秦又伐蜀。秦又封了两个蜀侯,但是他们和秦王相处的并不好。公元前277年,秦国设蜀郡为县令,成都为蜀郡统治之地。
汉初承袭秦制。汉高祖虽然控制了巴、蜀,但是华南(现在的云南、贵州、四川南部)却在汉朝的控制之外。后来汉朝向四川盆地周边扩张,建立新县。蜀郡治为国尉,三国志蜀改郡,故治于四川雅安县之西。
从汉朝到隋朝,唐朝升为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