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是纳西族的一个分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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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人简介
摩梭人是宁蒗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之一。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的丁原,即公元前111,距今已有2000多年。自《后汉书》以来,汉语的所有史书中都有“摩梭”的记载。在宁蒗,建国前后各族人民都称他们为“摩梭人”。1950年丽江地区各族各界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文件中明确记载:“参加会议的摩梭人有13人”。1956年9月5日,丽江专员办在给云南省人民委员会的《关于建立宁蒗彝族自治县的报告》中,五次明确提到“摩梭人”。即“彝族聚居的宁蒗、凉山包括摩梭、彝、西番、汉等十二个民族”,“全县有彝族、摩梭、汉、西番、彝、藏、白、钟家、纳西族、苗族、白彝、回族。这个报告由省人民委员会转呈国务院,并批准在宁蒗实施。1956年9月20日,宁蒗彝族自治县成立大会隆重宣布,全县有彝族、摩梭等十二个民族。1959年,宁蒗工委办公室编撰的《宁蒗概况》中多处提及“摩梭人”。但后来国家有关部门把生活在云南宁蒗等地的摩梭人归为纳西族,把生活在四川盐源、木里、延边的摩梭人归为蒙古族。多年来,广大摩梭干部群众强烈要求解决民族名称问题。宁蒗县党政机关和摩梭人多次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客观反映,迫切要求尽快恢复摩梭民族名称。宁蒗县五届、六届、七届人大代表在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特别是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多次向大会反映了恢复摩梭民族的建议, 恢复摩梭人国籍的问题,作为云南省人大代表团的几个重要提案之一,提交给了全国人大。 在摩梭人的强烈要求和县委、政府等各族群众的反复反映下,引起了上级的重视。9月1989日,省人大常委会派出由道副主任带队的省人大民委工作组赴宁蒗调研。19年2月6日,工作组向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恢复宁蒗摩梭人姓名的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下,省人大常委会于1990年4月27日召开七届十一次会议,在《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确定为摩梭人,并于6月27日正式颁布实施,1990+05438+0。而且每个摩梭人都有合法的居民身份证。
摩梭人
摩梭人属于纳西族,主要居住在云南省宁蒗县和四川省盐源、木里等县,人口约4万人。宁蒗摩梭人口1.5万余人,主要居住在泸沽湖附近的永宁坝子。摩梭人的语言、服饰、婚俗都与金沙江以西的纳西族不同。
宁蒗县摩梭人的家庭组织多为崔玉、新营盘、大兴、红旗、虹桥等地的父系家庭,与其他民族杂居。在泸沽湖附近的永宁居民区,至今还残留着母系夫妻。孩子住在母亲家,血统按母系计算。男不嫁,女不嫁,只缔结“阿霞”(夫妻)关系。
摩梭人习惯依山傍水而居,房屋都是木制的,在当地俗称“木屋”。传统风味食品有五花肉、酸菜鱼、苏里玛酒等。摩梭人的传统节日有春节、端午节、潮汕节、祭祖节、牧业节、拜地节等,其中以春节和潮汕节最为隆重。每年农历7月25日,永宁的摩梭人都会盛装步行或骑马去祭拜泸沽湖畔的神女山,称为“诸女山”。其间,还会有赛马、摔跤、二重唱等活动,以及山中野餐,摩梭青年男女会借机与阿霞交朋友。
摩梭人的原始宗教称为“大巴教”,与丽江纳西族的东巴教关系密切。但大巴教的发展比东巴教慢,形式也比东巴教原始,基本保持了原始部落宗教的特征。达拜主义是以巫师达巴命名的。它没有系统的教义和经文,没有宗教组织和寺庙,只有几十种诵经,还有另一种占卜术(俗称数天之书),用32种不同形式的原图和文字书写。
摩梭人善歌善舞,流行的舞蹈是“甲居舞”(俗称跳)。“A”的意思是美,“Ju”的意思是跳舞,意思是在美丽的时间跳舞。摩梭人的民间音乐和舞蹈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摩梭人的音乐,除了葬礼歌词,一般都是高亢豪放的。固定的音乐曲调有Ahabara、Madadah、打麦、表演麻、葬礼旋律、摇篮曲、宝石女神赞歌、加措阔,即大泡曲。
摩梭人的乐器有笛子、葫芦丝、唢呐、鼓、钹、提琴鼓、手摇铜铃、口弦等。上述乐器中,最常用的乐器是笛子,七八岁的男人和牧羊人都会吹。笛子也是永宁赶马旅途中驱散寂寞的亲密伙伴。葫芦笙是少数人跳的时候会用的乐器。其他乐器主要包括祭司大巴和喇嘛在举行祭祀仪式时使用的乐器。
摩梭舞蹈丰富多彩,内容丰富,具有鲜明的摩梭舞蹈色彩和浓郁的民族特色。有一种说法是摩梭人能跳七十二种舞,可见摩梭人的舞种丰富。
在人类社会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母系家族形式依然存在于泸沽湖沿岸,被称为“神秘女儿国”,是中外学者和游客最为神秘有趣的摩梭文化现象之一。
在母系家庭中,母亲主宰一切,女性在家庭中地位崇高。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是母亲或祖母的后代。在家庭中,男不嫁,女不嫁,女方一辈子跟着母亲生活。男人晚上去阿霞家,一大早就回娘家生产生活。这叫摩梭人的“走婚”。而女方在家,等待男阿霞夜间来访,家庭成员都是母系亲属,没有父亲血缘的成员。财产按母系继承,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按母系计算。家里没有翁婿、丈母娘、嫂子、姑姑、姑父的关系。家里姐妹的孩子都是他们最亲的孩子。不关心对方母亲的姐妹也叫母亲,对生父叫“叔叔”。
母系家族的第二个特点是“舅舅掌管礼仪,母亲掌管财富”,这是母系家族的权力划分形式。家庭节日、大型交往或交易、婚姻爱情以外的社会交往,都由舅舅或其他有能力的男性成员决定,而家庭财产的保管和使用、生产生活安排、一般家务和接待客人,则由母亲或家中聪明、能干、有声望的女性决定。摩梭人有句谚语:“天上飞的鹰最大,地上走的大爷最大”。从格言中可以看出我叔叔的社会地位。摩梭母系家庭的男女成员是平等的,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合理分工。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的合理分工必然带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一个家庭的合理分工必然促进家庭的经济发展和文明。
母系家族的第三个特点是摩梭人认为,因为家族所有成员都是同一个母系血统。此外,摩梭人显著的道德意识,即崇母观念的传播和推广,所有家庭成员都是亲切和谐的,尊老爱幼,以礼为主,宽厚谦和。摩梭人那里的社会风气还没有。从纵横关系来看,都是讲文明礼貌,养成了摩梭人温柔热情,举止端庄,对男人宽厚重义,对女人深情内敛,社会团结和谐。
它的第四个特点是母系家族一般不分家或者很少分家,母系家族一般人口多,十几到几十人不等。人多有利于家庭的分工,可以从事各方面的工作,家庭容易致富。在摩梭人的传统观念中,分离意味着对祖先和老人的不尊重,意味着争夺财产。这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会受到世人的斥责。所以,即使是几十人的母系家庭,也充满了幸福祥和的气氛。孩子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受到很多妈妈的喜爱。毫无疑问,老年人安享晚年,享受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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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1世纪的文明时代,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中国,很多家庭都在不断地进行“口水战”和暴力,充斥着家庭“战争”,以至于老老少少被虐待,生活得不到保障。但是泸沽湖沿岸的摩梭人依然保留着古老美好的母系家族,这里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母系家族更多的是无情的杀戮和暴力,一片和谐祥和的氛围,值得称赞为“东方母系文化家园里最后一朵红玫瑰”。
母系家庭
母系家族的成员从十几个到几十个不等,一般都在十个以上。这些家庭成员是一个或多个祖母的后代。
家庭中的成年男女“男不娶,女不娶”。晚上,女方在家接受另一家的阿秀,男方则出去和另一家的阿秀同居。所生子女全部归女方,血缘关系按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
一个母系家庭由最有能力、最公正、最有声望的女性安排生产、生活和保管财产。摩梭人把这个人简称为“义都达布”或“达布”。家人绝对服从大埔的安排。大布是母系家族的一家之主,负责一切内外事务。“大补”往往是不经过任何选举或仪式而自然产生的。母系家族中的男性一般以叔叔的名义和身份进行活动。他们尽力帮助达布,参与整个家庭的所有活动,维护母系家族。因为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他们和姐妹的孩子的关系比亲生父亲更亲密,更特殊。
泸沽湖摩梭人的母系家族成员,不论表亲,都视为一母所生。在成员中,祖母和他们的兄弟姐妹是唯一的祖先。摩梭人称这一代的男人为“阿普”,女人为“阿依”。只有妈妈叔叔阿姨。妈妈叫“阿亚”或“阿坝”,叔叔叫“阿五”。年龄较小的学生只有同一个母亲、兄弟姐妹、姑姑和堂兄妹。同母异父,兄弟姐妹统称为“阿姆”,弟弟妹妹分别称为“格里”和“戈米”。小啊所生的孩子称他们的生父为“阿达”或“阿博”或“阿武”。所有家庭成员团结和睦,“私房钱”分家是可耻的。他们* * *一起工作,互相商量事情,民主气氛浓厚,尊重集体意见,尊老爱幼,特别是对老弱病残给予特别的关心和尊重。同时也没有婆媳之类的矛盾,很少吵架和纠纷。在摩梭人的母系家族中,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传统观念和道德规范,即养育子女是母亲和其兄弟的共同责任。年轻一代应该尽自己的责任来赡养他们的母亲和兄弟姐妹。不遵守“老规矩”,就没有“良心”,就会受到社会的批评、谴责甚至惩罚。最近的亲属是母亲和她的姐妹兄弟,而生父相对较远,没有必然联系,没有明确的赡养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