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惠东《论语史论》17.438+03失落的乡绅文化。

第13章

子曰:“归乡乃盗德也。”

乡:识字。根据甲骨文,这就像是两个人在互相吃对方。“香”和“湘”本来就是一个字,整个字就像两个人相对而坐,吃着一个筐(桂三声)。原意是用酒和食物招待别人。在古代,同宗的人经常会聚在一起吃饭,所以“乡”的意思就引申出来了。“家乡”这个词也反映了中国人独特的饮食文化:乡下的村民,有空的时候会坐下来一起吃饭。

故乡也有乡土的意思,比如:故土。乡镇也分出生地,如“家乡”。乡也指行政区划,在县以下。乡也指农村,与“城市”相对。

愿望:看到“愿望”这个词,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愿”、“愿”、“愿”。事实上,它最初的意思是“小心”“愿”来自于本心,“原”就是“泉涌之地”,也就是“源头”。原与心合,意为“诚慎”。如“衷心祝愿”。“愿”的反义词是“凶”。《荀子》有云:“无国无民欲,无国无猛民。”作为统治者,当然希望国家都是有意愿的人,越不凶的人越好。但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人,永远不会是心甘情愿的人。

同学会:指的是那种没有道德原则,不辨是非,与世俗同流合污,言行不一致,虚伪欺世,与时俱进,随波逐流,四面玲珑,处处讨好,不得罪农村的“好人”,被誉为“忠厚老实”。

孔子尖锐地指出,这种“乡愁”言行不一,毫无正义感,关键时刻装聋作哑,嬉皮笑脸,实际上是一个看似不道德、乱作为的人,也是一个德性的“贼”。世界离不开它。后来,孟子在他的《孟子·尽心上》中,明确解释了这样的人是“符合习俗,顺应世界的人。”虽然表面上是一个完全不得罪老乡的“好先生”,实际上却是不分是非,混淆善恶,没有原则,不主持正义,不抵制坏人坏事,完全成了一个危害道德的人。

三国时期的徐干(三国时期的文学家、诗人寿光,“建安七子”之一)写道:“归乡不是杀人罪,而是仲尼恨之入骨。为什么?伴随着它的混乱。"李大钊(革命先驱,河北乐亭)乡愿与贼:"一部中国史,是乡愁与贼相结合的记录。“可见乡愁的危害之大。

清王义山《围炉夜话》第四章:“孔子何以恨故乡愿,只因忠厚,无非是假面目;孔子为什么要抛弃自己的丈夫?只是因为他患得患失,满脑子都是俗人的心。”

贼:“知”字最早见于青铜器铭文(钟鼎文),意为与阿格打鼎(壳)。小篆字形,从葛,然后音。本义:残害;受伤了。后来引申为“贼”。“做大坏事的人”,比如汉奸。也有“邪恶、不诚实”的意思,如偷眉鼠眼。也有“非常”的意思,比如天气冷。

《论语》中多次出现“贼”字,都是“害”的意思。比如,鲁兹曾推荐高柴为费祎之宰,孔子称其为“贼妻之子”。意思是:高柴不适合出去做官,鲁兹会害了别人的儿子。孔子还把他的一个朋友哈拉这个放荡不拘小节的人叫做“老不死是贼。”意思是年纪大了还这么桀骜不驯,不给后辈做榜样,这是灾难。

全文理解为:孔子说:“没有原则、没有是非感、没有正义感的好君子,是可以败坏伦理道德的小人。”

环顾村庄,确实有很多乡愁。他们没有原则立场。他们似乎很受欢迎,可以和任何人傻笑。其实他们早就被看穿了。即使亲眼看到发生了什么,也装作不知道,怕得罪人。他们总说“要两只手才能发出声音”“家事不好管”。完全不要站在正义的一边。有些“乡愁愿望”甚至取笑有正义感的人。这样的人是典型的“小人”。

《论语·鲁兹》:“子贡问,‘若乡民皆善乎?’子曰:“无计可施。”所有村民都是邪恶的,那又怎样?子曰:‘无计可施。还不如村里人的好,坏的就是恶。“孔子的意思是大家都说他是好人,所以这个人不是好人。好人喜欢他,坏人讨厌他。这样的人真的是好人。

有人可能会问:“孔子不是讲过仁、中庸、和谐吗?”?他自己是个好人吗?“其实孔孟思想的棱角都被后人有意无意地磨平了。比如董仲舒、朱等大学者为了迎合当时统治者的需要,故意曲解、篡改儒家经典,误导了很多人。还有一些文人刻意哗众取宠,断章取义,不负责任地宣传不正确的认识。当然,也有一些水平有限的文人,对儒家经典的理解出现了失误,或者没有把儒家经典读透,导致对孔孟的理解不全面,只有零碎的、片面的信息。所以孔孟的思想经常被误解。其实孔子是一个爱恨分明的人。他曾说:“只有仁者,才能善恶分明。“意思:一个仁者,不仅要爱别人,也要恨别人。而且你必须对人又爱又恨。

?失落的乡绅文化

我出生在文革时期,从小就被* * *教育。我很讨厌地主,但是当我从父亲那里得知我爷爷是地主的时候,我心里很不高兴。后来村里老一辈的人经常在我面前夸我爷爷是好人:他是乡长,也是村里的老师,为人老实。村里的许多纠纷都是通过他调解的。他曾经救过一个因为通奸差点被扔进厕所淹死的村民。逢年过节,免费给村民写对联。这时,我开始为有这样一个爷爷而感到骄傲。

新中国成立后,在“土改”运动中,我爷爷被打成“地主”,折磨自杀。地被没收了,街上的两个店面也因为不敢认被没收了。

我又迷惑了。为什么大家都说他是好人,逼得他自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想通了。当时批判妖魔化楼主是时代的需要。事实上,我爷爷成了时代的“牺牲品”。

根据我父亲的记忆,我祖父确实有田地出租,还雇了几个长工帮他干活。但是,那些田地都是我爷爷通过自己努力和节俭慢慢积累的钱合法买下来的。有地出租不等于做“坏人”。每个群体都有“好人”和“坏人”。房东中确实有“坏人”,但只是少数。“坏人”大多是穷人,要么游手好闲,要么懒惰成性。或者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而变穷。有的道德败坏,作恶多端,成了流氓无赖。有的专门偷鸡摸狗。我的祖父可以算是一个有教养、受人尊敬的“乡绅”。

士绅阶层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个阶层,主要由科举、未做官的士人、落第的文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地方中小地主、退居他乡或长期在家乡养病的中小官员、宗族长辈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组成。他们与官相似但又不同于官,与民相似又凌驾于民之上。

乡绅阶层的政治地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乡村社会中起着领导政令实施的作用。封建统治集团的法令、政令,要想传遍乡村社会,无论采用什么传播方式,都必须通过士绅阶层为人民所知。掌权者只需将政策法令告知乡绅,乡绅负责其余村民的宣传和执行。这种相当于统治阶级最基层的政治地位,是除了士绅阶层以外的其他阶层难以承受的。

第二,充当乡村社会的政治领袖或政治代言人。在相对稳定的封建统治秩序下,农村民众对朝廷法令和各种赋税的服从或反抗首先反馈给乡绅,听从乡绅的建议,获得乡绅的认同,再通过乡绅向政府反映民意。在这种自下而上传递乡村民情民意的过程中,乡绅刻意塑造自己作为民众政治领袖的形象,有时甚至与村民联合起来充当村民利益的保护者,这在经济危机和政治腐败时期尤为明显。

因此,士绅阶层是封建统治者和下层农民之间的桥梁。一旦放松和分解,社会政治秩序就会失序。

在经济地位和文化地位上,乡绅高于村民。乡绅还对乡村社会长期存在的宗族势力和神权有一定的控制力,对乡村社会的治安有管理权和裁判权。通常族长由乡绅综合宗族意见选举产生,或者由乡绅合作认可;有些乡绅本身就是一家之主,他们在道德上和名义上对氏族拥有最高权力。神权的处理也是如此。由于乡绅相对较高的文化水平,加之其政治文化地位,产生了神权执行和解释的公信力。此外,乡绅出资建立地方治安队或团,他们大多还作为自己的首领控制和操纵农村社会治安,特别是在偏远的乡村,乡绅的军事控制尤为明显。

几千年来,中国经历了无数的战争,导致人民的苦难。但是,中国能够顺利延续几千年,其中,依靠乡绅文化是一个重要原因。无论战争如何,士绅作为当时精英的主体部分,他们总是为维护各自地区的生态而奋斗。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文化基本上是以乡村文化为基础的;乡村文化基本上以士绅文化为代表。

几十年后,乡绅文化消失了,地主却回来了。从前解放前的老地主到今天的新地主出现的原因、过程和结果是完全不同的——大部分老地主都是努力致富,而新地主几乎都是靠与权力勾结攫取财富;老地主造福村里,新地主横行村里。

如果只是不公平的财富转移,好吧。在文化上,旧地主是文化的代表,而新地主既然与权力勾结,就只是一群缺乏文化底蕴的暴发户。他们非但没有进行任何有益的建设,反而在无休止地破坏和摧毁农村生态。他们蔑视氏族权利,无视神权。他们宣扬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带来不良社会风气。

新老地主的更替,乡绅文化的消失,意味着乡村生态的彻底恶化,我们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承载实体和祖先的保护。我们失去了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