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的历史沿革
6月5日1968成立闽侯区革命委员会,行使原区党政机关双重职能。
1970年6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调整行政区划,将莆田县、仙游县从晋江区划入闽侯区革命委员会管辖。同时,闽侯区革委会机关由闽侯区螺洲迁至莆田城关。
1971 5月,闽侯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莆田区革命委员会,重新组建中国共产党莆田区委员会,与莆田区革命委员会合署办公,地委书记兼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辖莆田、仙游、闽侯、闽清、福清、永泰、长乐、平潭8个县革委会。1973年9月,闽侯县革命委员会划归福州市革命委员会管辖。
从3月1978开始,莆田地区行政公署逐步取代莆田地区革命委员会。至65438+65438 0980+1年10月,莆田地区革命委员会正式撤销,莆田地区行政公署印章启用。莆田地区各县也相继撤销县革委会,恢复县人民政府。
1983五月至九月,莆田处于撤地建城筹备阶段。5月30日1983莆田市筹备领导小组成立。9月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莆田市。5438年6月+10月,撤销莆田地区行政公署,福清县、闽清县、永泰县、长乐县、平潭县划归福州市管辖。165438+10月1,莆田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直属福建省人民政府管辖,市长1人,副市长3人。首任市长和副市长由中共福建省委任命。辖莆田县、仙游县、城厢区、涵江区人民政府。65438+2月,筹备领导小组终止工作。
1984 12.29至31,莆田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1名市长和4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88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湄洲岛对外开放为旅游经济特区。1989年2月,湄洲岛管理委员会成立,为莆田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1989年7月23日至27日,莆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1名市长,5名副市长。
1991 3月6日至9日,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同意陈桂宗辞去市长职务,选举许为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