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的历史沿革
唐朝前后,延吉属渤海国和高句丽王朝管辖。
元明时期,延吉地区先后隶属辽阳省开元路,努尔干使斯布哈图等卫生所。
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清廷以“长白山是祖先龙兴之地”为名,将兴泾以东、伊通以南、图们江以北划为禁山围场,延续了200年。
1714(清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成立珲春会。珲春谢玲有15卡伦(后),隶属宁古塔副总司令。次年,谢玲衙门在珲春河以北建成,城市开始建设。
雍正七年(1729),珲春谢玲隶属宁古塔副总司令。
同治九年(1870)属吉林将军。
光绪七年(公元1881),朝鲜、中国、山东、河北遭受大灾,大批灾民迁入。清朝逐一废除禁令,在南港设立垦荒局。撤销协,设珲春副总司令,延吉全境归珲春副总司令管辖。
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清朝在杨东鑫街设立了延济堂。
宣彤元年(公元1909年),吉林路东南的兵站署迁至杨东鑫街,延吉厅升为延吉府。
1912,延吉地区更名为延吉县。
在中国东北被占领期间,延吉沦为日本侵略者,成为伪满洲岛省的首府。解放战争时期,吉林省政府、延边行政督察署等行政机构设在延吉。
1945抗日战争胜利后,延吉划归吉河区管委会延边管辖。是延边行政公署驻地。当时叫延吉街。165438+10月9日,民主政府成立。165438+10月20日召开延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成立延边地区行政督察办公室,驻地由延吉街道迁至龙井。65438+2月,延吉街道隶属吉林省延边地区延吉县,是办事处和延吉县政府驻地。
1946 65438+10月,延吉街道隶属吉林省鸡东省延吉县。8月,吉林省政府迁至延吉街。7月13日,冀东省更名为冀东地区。
2月1947,15,划出延吉等四县,恢复延边地区。延吉街道是延边地区行政公署的驻地,仍然属于延吉县。
9月25日,1947,冀东特区改组,辖延吉县等八县,延吉仍隶属延吉县。
1948 3月10,吉林省政府从延吉街迁至吉林市。3月27日,鸡东区更名为延边区,延吉街道划归延边区延吉县管辖。吉林省政府从延吉街迁至吉林。
1948年7月,经东北管委会批准,吉林省政府决定设立延吉市(区级市),隶属延吉县。
1949,延吉市人民政府成立。1950年8月,延吉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延吉市迁至龙井市(区级)。
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区(1955年改称自治州)成立,延吉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后为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所在地。
1953年5月,延吉市从延吉县划出,设立县级延吉市。
延吉县于1955撤销。
1956年4月,延吉市人民政府更名为延吉市人民委员会。
1967年2月,延吉市人民委员会更名为延吉市人民武装部生产指挥部。
1968年8月,撤销延吉人武部生产指挥部,成立延吉市革命委员会。
1980年,撤销延吉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延吉市人民政府。
1985 1,国务院批准延吉为国家一类开放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