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历史事件。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经历了四次变革或调整,对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它们总结如下:
一.土地改革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地主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开启了新中国工业化的道路。
原因: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特点:采取经济上保护富农,政治上中立的政策。
核心内容:变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结果: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开辟了工业化道路。
二。农业合作
从65438年到0953年,国家开始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选,从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从65438年到0955年,政府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步伐,全国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到1956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原因:小农经济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核心内容:将土地等生产资料私有制改为公有制,实行集体经营。
结果:农村生产力进一步提高。
三。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党贸然发动人民公社运动,认为这是引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的最佳组织形式。
原因:主观上,农业合作化规模越大,公有制程度越高,越能促进经济发展。核心内容:提高生产资料公有制程度,片面强调“一所大学两所大学”,超出了生产力发展水平。
结果:生产者的积累受到严重挫伤,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严重困难。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全国农村开始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废除“一所大学两所大学”的人民公社旧制度。
原因:党中央正确总结了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经验教训,作出了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核心内容:坚持农村土地公有制,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家庭经营,自负盈亏。
结果: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