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问题-关于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相互制衡。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基础是17-18世纪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洛克和法国资产阶级启蒙学者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理论。这一理论建立在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理论前提上,因此国家权力应该是分立和制衡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希望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后,三权分立成为资产阶级建立国体的根本原则。在当代,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三权分立仍然是一个根本特征。对于这种制度,西方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非常推崇,认为只有三权分立才是民主和法治的象征;不执行这个制度就是专制。

如何看待西方国家在分权理论指导下建立的这种政治制度?中国能实施吗?我们的一些干部和群众对这个问题的思想认识还不够。

应该看到,三权分立理论作为西方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理论武器,曾经起过进步的历史作用;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这一理论提出了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的思想,这对人们探索国家权力的监督具有启发意义。但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一种形式,不符合中国国情,不应照搬。这是因为: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西方主要国家都根据三权分立原则建立了政治制度,这有着深刻的经济和政治根源。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所导致的利益多元化相适应,资产阶级内部一直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资产阶级在建立和发展资本主义民主的过程中,通过分权和制约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一集团或阶级的暴政,维护资产阶级的长期统治。三权分立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特点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不是一种抽象的、超越社会制度的、可以到处适用的、甚至是许多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所标榜的唯一的民主模式。邓小平指出,判断民主是否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可能是不恰当的。这是其中之一。

第二,随着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发展,三权分立制度已经与资产阶级多党制融为一体。三权分立框架内的权力制约,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政党之间的斗争。比如今天的美国,立法权(国会)和行政权(总统)之间的制约,基本上就是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的制约。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在主张三权分立的时候,是和主张多党制结合在一起的。他们认为,权力分立需要多党制。

第三,三权分立本质上是社会中占少数的资产阶级所享有的民主形式。总统、总理、议员和大法官都是资产阶级政治家或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在这个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是微不足道的。

第四,这种制度的根本缺陷在于:一是影响国家权力的统一,特别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往往造成几个权力机关说一套,有多种声音,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和社会上的混乱。这是西方国家普通民众对政治漠不关心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由于三权相互牵扯,往往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

一方面,中国实行的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最广泛的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由广大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另一方面保证了人民意志和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了决策的效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权力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工作。这种制度使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找到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有效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在这个体制内,我们可以也有能力在不分权的情况下解决权力监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