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是怎么纳妾的

“古代皇帝设六宫,三夫人,九妃,二十七妃,八十一御。”《礼记》中记载的这段话,大概是古代后宫所能找到的最早的“标准配置”。事实上,皇帝拥有的特权之一就是与自己喜欢的女人发生性关系的绝对自由。所以,有多少女皇帝能“幸运”,有过多少女人,谁也说不准。“第一人”不是根据标准配置实现的。就连研究中国古代婚姻史的专家陈鹏,也是看了他生前所有的笔记,最后得出一个模糊的结论“有很多几千,也有不到一千”,这是不确切的。

在大家的印象中,以前不仅皇帝放荡,除了老婆可以和n个女人发生关系,甚至非帝王的男人也可以娶好几个老婆。比如大家津津乐道的“五日帝王法则”:五天一个周期,每晚都有不同的女人陪睡;晋代有权势的人石崇,家里养了成千上万的美女,供他和朋友们一起享用。《金瓶梅》男主角西门庆整天花天酒地,潘金莲、李瓶儿、春梅等妖艳女子轮番上阵...看来中国古代的男人都是幸福的男人,至少性满足感比现在的男人好。大概就是因为这种印象,很多男人后悔没有生在汉唐。至少从我的同事朋友那里,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像古代的男人,允许有几个老婆,该有多好?”

以前,男人真的有那么幸福,可以和妻妾发生性关系吗?回答:不是,在中国古代,男性的性行为是被严格限制的。即使是王子也有关于嫔妃数量的规定。“五日皇权”只是诸侯的特例和特权。

《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诸侯与一国联姻,两国必往之,其侄随之。侄子是谁?兄弟之子也;是谁呀?兄弟也。王子们雇了九个女人。”即“一臣娶九女”这一说法的原始来源。从这里可以知道,诸侯可以同时娶九个女人,这是原配的光芒。原配来了,会有两个“老婆”(小老婆)跟她来,“老婆”有两个陪嫁的女儿。这样,原来配着两个“嘴”的,加上自己的嫁妆女儿,就是九个女人了。

这是王子们的“福气”,其他男人遇不到这么美的事。虽然有“一妾多妾”的说法,但一般官员多妾并不容易,而“庶人”则干脆禁止纳妾。

蔡邕《独断》说“卿大夫有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的才最多娶八妾,“如果成功后被封,就得准备八妾”。一个有点文化和地位的人,可以娶一个妾,也就是“秀才、妻妾”。一般人不允许娶小老婆。“庶人是一夫一妻制”,就像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

就算你有资格纳妾,这辈子任何时候都不能嫁人。到了明朝,太子级别,“可以打一次,大多止于十人。”太子和郡王就少多了,减少了一大半,“四妾”,一般一生一次,除非没有皇后,可以选两次。

元朝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规定普通人(庶人)不得纳妾的朝代。《元史》(传78)中记载的第一个“好官”是谭成,他是忽必烈在元世祖执政时负责农业部门的高级官员。“他当了农民和小官,俄为京兆总管”。所谓“好官”,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关心百姓的好官。”谭受到人民的尊敬,不仅因为他帮助农民兄弟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为了他们的香火,他敢于下诏允许纳妾。《元史》是这样记载的:“(谭成)建议:‘不孝有三种,无嗣为最大:宜使四十岁之民无子女听姬妾之言,以为其为祭祀之计。“朝廷照着办,也照着办。”要不是谭澄给忽必烈的信,恐怕元朝的普通男人一辈子都别想有个妃子的福气了。

明朝和汉唐一样,是中国历史上性观念比较开放的朝代,比宋元时期宽松很多。然而,明朝皇帝虽然大多荒淫无度,但对民间男女关系控制严密,不允许庶人纳妾,这是一种“元仿制度”。嘉靖三十一年有个例子。"至于庶人,必须年过四十,无儿无女,才可择妾."敢私自纳妾,必受皮肉之苦,鞭笞四十下:“四十岁以上无子女者,只听纳妾,违者罚四十。”

婢女可以和主人发生性关系,这似乎是中国古代家庭的“潜规则”。中国古代的男人也是把自己的婢女当成自己的,除了妻妾。比如《红楼梦》第六集“贾宝玉第一次试性”,对象是他的婢女袭人。宝玉素来喜欢袭人的柔媚,便逼着袭人和他分享性雨的警幻。"。袭人知道老太太嫁了宝玉,如今不是礼物,便和宝玉偷偷试了试。还好没人抓到他。”连袭人自己都觉得给阿宝先生试试也是正常的。

事实上,男主人和女仆人之间的性关系不是随随便便就来的,也是受到限制的,有的甚至为此受到惩罚。洛杉矶加州州立大学历史学教授姚平在他的《唐代女性的生命历程》一书中记载,在唐代,一个男人和他的女仆发生性关系是非常普遍的,甚至一个官员带着他最喜欢的女仆在办公室过夜,这真是浪漫而别致。但这也是有代价的。《唐·姚辉》记载“四年二月,刑部奏:大理司事张千谋,留寺,随侍女。”张千谋带着丫环值班,被罚。“一个法官,一个徒弟。”。

侍女,让中国古代的男人满足性欲的水平,但是和纳妾一样,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能留着侍女。明朝万历年间,针对老百姓养奴婢的现象,民风日下,左都御史吴世来制定了六条法规,其中第一条就是“庶人家不准养奴婢”,“潜规则”对普通男人不起作用。

然后,不允许纳妾和婢女。普通男人总可以“包养二奶”嫖娼吧?不完全是。

“包养二奶”应该是一个时髦的现代词。其实“包养二奶”的现象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并不是现代男人的发明。妻妾在家庭地位上有明显的区别,但都在法定婚姻之内,有婚姻关系。“小三”就不一样了。不能作为婆家。只是一个“性伴侣”。这是一种性关系。说白了就是只满足男人性欲的女人。

到了唐代,“包养二奶”有了一个专有名词,叫做“留妾”。自然,“留妾”就是古代的“小三”。做“妾”在唐代不算婚姻,所以“妾”是未婚女子,即使生了孩子也不能改变身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问题专家黄认为,“妾”往往是“小妾”或“洋媳妇”,养妾类似于养妓女。

一般情况下,男人在外地找工作,长期远离妻妾,只会买一个“妾”;还有一种是妻妾,不能容忍丈夫另谋高就,只好安置在外面。比如初唐时期,桂仁“包养二奶”是不得已而为之。在张坤以隋唐朝野轶事为主的笔记小说《朝野故事》中,有一个关于桂仁离开妻子家的故事:

当初兵部尚书桂仁给了两个宫女,都是国色。老婆吃醋,烂二女光头。唐太宗听说了,命宫里给它金罐金瓶酒,说:“喝了就死。升三品,齐与纪。然后不吃醋,不喝酒;吃醋就喝吧。”刘低头曰:“妾与妫结为夫妻,二人谦和互补,故为名誉官。生不如死。”喝完躺下然而,这不是真的,我半夜醒来。皇帝称玫瑰日:“因其性,我当惧之。”因为二女儿被命令搬迁。

从上面可以看出,桂仁因为怕老婆而“包二奶”,甚至敢喝李世民的“毒酒”。桂仁把他给的两个宫女带回了家,他只好另寻新居,另寻住处。对了,买房,租房,或者借房子做女人的“外屋”,很像今天有钱人可以给“小三”买房,有权有势的官员可以把小三关在高档酒店的长包房里。

唐玄宗年间,曾一度禁止住别家。唐·姚辉(卷41)记载:“开元三年,二月,曰:‘禁留房为妇。如果她犯了罪,她将被解雇远离邪恶,一个女人会嫁给别人。”“李称帝后,翰林学士娶了一个宗室女子为妻(“妾”),也被告上了大罪。可见唐代有权有势的男人“包养二奶”也要慎重。直到晚唐时期,男人放开了“不要待在家里”,官方才视而不见。买个“妾”自然不是一般男人能做到的。

卖淫大概是古代男人找乐子找刺激的捷径,但是有贼心贼胆,也得到了钱。可见,嫖娼不是每个人都能消费的。过去生产力低下,物资匮乏。普通人甚至吃不饱。他怎么会去妓院?虽然庶人没有被禁止逛妓院,但庶人的消费权限实际上被禁止了,妓院实际上是为有经济基础的“成功男人”开设的。那么,达官贵人可以为所欲为吗?历史上有的朝代可以,有的朝代不可以。比如唐代官员不嫖娼,宋元时期不嫖娼。官员不得卖淫,妓女为官员提供性服务会被罚款。

然而,人的欲望是很难禁止的。虽然古代政府对男人的性行为有种种限制,但很多人以“妻妾之礼废,淫风盛行”为由,极力游说上层社会,想尽办法娶小妾、储婢女、买他妻、嫖娼,就像现在很多有钱人私养情妇、官员私养一样。比如明代,虽然规定庶人家不允许养奴婢,但出于找帮手等原因,人们还是会养,就像现在有些人把“小三”叫“女秘书”一样。明末,据陈鹏考证,许多男子毕业后纳妾,有时也有“改号娶小”之说。另外,在宋明理学盛行的某个时期,一向重男轻女的民间,其实也是重女轻男,以生女孩为荣。原因是女孩长大后,给大户人家的主人当小妾,可以赚很多钱作为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