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岛?中国古代历史上与鱼有关的人物。举几个例子。在此谢谢。
拒绝接受鱼
公是鲁国的宰相,他非常喜欢吃鱼,所以听说他的爱好后,全国人民都买鱼来取悦他。但不管是谁送的鱼,不管送的是什么鱼,龚从来不收。
公孙毅的一个学生看见了,就劝他说:“先生,你既然爱吃鱼,为什么不接受别人的鱼呢?”宫孙一回答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我不接受别人送的鱼。如果我现在接受别人送的鱼,我一定会迁就送鱼的人;既然你迁就了送鱼的人,你就扭曲了法律。我是执法者。如果我知法犯法,我将被解除郭襄的职务。一旦我的宰相之位被罢免,就算我喜欢吃鱼,这些送鱼的人也不会给我送鱼了。那时候我只是个官员,没有钱自己买鱼。但如果我现在不收这些人送的鱼,我就不会受贿枉法,也不会被免职。这样,即使我不接受别人的鱼,我爱吃鱼一辈子,我还是可以用自己的工资买鱼。”
给护城河里的鱼带来灾难——让无辜的旁观者陷入混乱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出自北齐杜璧《巴梁文》:“惟恐楚猿亡,贻误树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其含义可以解释如下:
从前,有一个地方,城门下有一个池塘,一群鱼在里面快乐地游着。突然,大门着火了,一条鱼看见了,大叫:“不好了,大门着火了,快跑!”“但是其他的鱼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城门失火,离池塘很远,没必要大惊小怪。除了那条鱼,没有鱼逃走。这时,人们来到池塘边取水,用水灭火。过了一会儿,火被扑灭了,池塘里的水被抽干了,池塘里的鱼都被损坏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火、水、鱼之间是有联系的。池塘里的水可以扑灭城门里的火,这是直接联系,而鱼与城门里的火是间接联系,是通过池水这个中间环节联系起来的。比喻无缘无故的受苦。这个故事出自鲁的《春秋》:“宋司马桓得了一颗宝珠,使他死了。国王问人们珍珠在哪里,说:“在池子里。”于是我用尽了我的池子,去要。我一无所获,鱼也死了。这种说法也是福也是祸。“后人附之,演变为‘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太平广记》卷四六六引用韩应韶《风俗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古语云:‘迟忠禹,其姓亦字,居宋城门。城门失火,殃及他家,二级鱼烧死。”又云:‘宋门失火,人从池中取水灌之。当池子空了,鱼就死了。比喻作恶多端,伤天害理。"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老子之源
中国有句古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都说教人学习知识的方法,不如教人已有的知识。原因其实很简单。鱼是目的,钓鱼是手段。一条鱼可以解决一时的饥饿,却解决不了长期的饥饿。如果你想永远有鱼吃,你必须学会如何捕鱼。
你不能鱼与熊掌兼得。
出自孟子:
鱼,我要的,熊掌,我要的,不可兼得,舍鱼取熊掌者也。命,我所欲,义,我所欲。二者不可兼得,舍生取义者也。
鱼和熊掌我都想要,但我不能两者兼得,所以我要熊掌。生与义是我想要的,但如果不能兼得,我宁愿失去生与义。
孟子的话告诫人们要重视义,宁愿舍身取义,但人们往往忘记了原意,反而津津乐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虽然,这也是一个道理。
人不能太贪心。事情不能让一个人什么都占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次要的,而去关心重要的。
紫飞鱼知道鱼的快乐
庄子和惠子在浩良河上游泳。庄子说:“一条鱼可以悠然自得。”惠子说:“孩子不是鱼,但他知道鱼的快乐?庄子曰:“吾非吾子,故知不知鱼之乐乎?惠子说:我不是孩子,但我不了解孩子。孩子不是鱼,孩子不知道鱼的快乐。庄子说:请循其源。孔子说,知鱼赏云。既然你知道我知道的,那就问我,我很清楚。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