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历史:商代和殷代的主要社会经济是“庄稼”?

由于殷人主要以农业为生,其年数的丰歉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所以甲骨文中有很多询问其年数丰歉和求索的记载。如云“贞节在岳求年”(《前传》1?50?1),《在大甲十狱与祖乙十狱中求年》(《最后一上》27?6)。这和《尚书》有关?所谓“耕者有其田,必有其秋”和“爱农为安,不劳而获,不肯收田,越用越无用”的说法得到印证,说明农业在殷人的经济生活中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商代农业关于殷代的农业种植技术,甲骨文中已有施肥的记载,如有云:“庚辰卜,一真桂魏■西单田得■(已)年。十二月”。(存2?166)字■作■,即尿字。我遵循的不是沙子或大米,而是像人类的粪便。西单的“单”字应该读作“”。《说文》曰:“野土也”。段玉裁注云“野,郊也。野土,野外除草。”《华严静音义》引《韩石传》曰:“钟焚茎,字平。”所以所谓“西单”就是西郊。这个甲骨文说:三月陈赓日占卜,问是否计划从陈赓到第四天在西单平地上施肥,以便将来获得丰收。这是一个非常清晰的受精预言。商代有园(菜地)、园(园)、栗(果树),形成了以农田为中心的农业经济体系。根据甲骨文中的蚕、桑葚、帛和许多奴蚕的文字,以及安阳大寺孔村殷墓和山东宜都苏布屯殷墓中发现的形态逼真的玉蚕,可以看出商代就有蚕和丝织品。当时商王把能吐丝作茧的蚕视为神的一种,称之为“蚕显”(28?6),是蚕神。甲骨文中的“桑”字也用作地名,如“巴桑”(钱1?6?6)、“桑”(后商1110)、“■”(钱商2?19?6)等。,这可能是因盛产蚕桑而得名。可见,殷代的蚕桑业和农业生产一样,在当时的社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代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畜牧业和渔猎更加繁荣。后来,这六种动物——马、牛、羊、鸡、狗和貘(猪)——在甲骨文中,以及在郑州的早期商代和殷墟遗址中被发现。此外,阴虚有象骨,甲骨文中也有“象”(3之前?31?3)记录可见《吕春秋?古乐文章说“商人服务形象辱骂外国人”是可信的和有标志的。这六种动物都是饲养的牲畜,甲骨文的■形、狱■形和■形都像圈养的马、牛、羊。甲骨文中还有一个:“王的牲畜和马匹都在这里。”(《胡宁》1?521).这里是后来的马厩。这个神谕的意思是:王上在这个马厩里养马。商朝的牲畜除了作为食物和权力之外,还作为祭品。在各种仪式所用的祭祀坑和贵族墓葬所附的动物葬坑中发现一批动物骨骼,往往能与甲骨文中所用动物的记载相互印证。当时祭祀动物的数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少则几头,多则几十头,多则两三百头,甚至常常准备上千头牛来祭祀,俗话说“牛有千头,人有千头”(“何”301),就是一例。商朝奴隶主和贵族能够一次性集中如此大量的牲畜,也反映了当时畜牧业的发达状况。由于捕鱼技术的改进,有钱人已经能够捕捉许多鸟、动物和鱼。从甲骨文中的字形来看,仅哺乳动物就有大象、老虎、鹿、麋鹿、貘、貘、狐狸、猴子等。从郑州和殷墟出土的动物遗骸中鉴定出更多的野生动物,如麋鹿、海鹿、狍子、老虎、猫、熊、黑{、犀牛、猫、狐狸、豹、乌苏里熊、叉角羚、田鼠、各种鸟类、鱼类和海洋鱼类、贻贝和贝类。这些野生动物大多是当时渔猎的人捕获的。甲骨文曾记载“王景允擒三百而得四十八。”(“下一个”41?12)这是狩猎失利的最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