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剩男剩女
男人老了,女人也老了。在中国古代,媒妁之言、父母包办男女结婚是主流,政府往往会搞一些“奇招”来干预。
首先是制定法律。越王勾践下令男子20岁结婚,女子15岁结婚。宋仁宗时期,男性结婚年龄为15岁,女性结婚年龄为13岁;明太祖规定男性16岁结婚,女性14岁结婚;按照清朝的一般法律,男性16岁结婚,女性14岁结婚。
第二是惩罚。不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人会被罚款。比如汉昭帝时,凡有女儿年龄超过15至30岁未嫁者,处以罚金;在唐代,男性20岁以上,女性15岁以上也要罚款。
如果适龄男女不急着结婚生子,整个社会就会缺人,生产和边防就得不到保障。此外,古人认为“男有房,女有家”,人心才会安稳,社会才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