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历程
为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农村信用社管理,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原浙江省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在浙江省政府的领导下,于2004年4月18日成立了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省农村信用社作为省级管理机构,承担着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省联社的成立标志着全省农村信用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产权制度改革是此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点。经省委、省政府研究,本次产权制度改革,全省农村信用社实行统一的股份合作制产权制度,设立资格股和投资股;组织形式为农村合作银行、统一法人的县级合作社、暂保留二级法人的合作社。
在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慈溪市人民政府、市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慈溪信用社于2004年6月5日至10月全面启动了农村信用社改革。根据《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浙省委办〔2004〕5号)有关精神,2月市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慈溪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税务、审计、 工商、体改委、人民银行、银监处和信用社,并成立市政府领导小组。 基于区域经济发达、金融市场繁荣、信用社规模大、实力强的实际,我市决定在慈溪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组建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将全市23个独立核算法人机构合并为一个法人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核算,整体运营。同时明晰产权制度,在合作制基础上引入股份制,使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明晰,监督约束机制加强。
2005年,我市农村信用社进入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性阶段,顺利完成了清产核资、清旧股、增资扩股等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招募了4791农户和农村个体工商户、1信用社员工和1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作为发起人。6247名发起人* * *认购40258.4万股。165438+10月26日,慈溪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经过筹建、申请开业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中国银监会于65438年2月20日批准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开业。65438年2月28日,慈溪农村合作银行举行了隆重的开业典礼。这一天,慈溪农村合作银行正式开业,从此,慈溪的合作金融翻开了新的历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