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人的生命是社会性的?”

人类的生活是社会性的。所谓“社会”,是指生活在同一地区,说同一种语言,具有相同风俗文化传统的人类的拟人化,即部落、部落、民族。本质上,人是群居动物。从存在的第一天起,人们就必须在同一个地方与自然力进行斗争,获得生存资料。动物只是利用了外界的存在和大自然现成的恩赐,所以在自然状态下,没有动物因为不会说话而不方便。而人要迫使自然服从自己的目的,支配和改造自然。这样的任务显然不是任何一个人能够完成的。此时,语言已经成为社会不可或缺的因素,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就是靠语言来维系的。有了语言,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就可以传递和交流信息,与生活、生产、斗争进行斗争。这足以看出人的社会性。人的本质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人性:

第一,人的自然属性不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在于社会性。自然属性表现了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同性,只有人类的社会属性才能将人类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人的社会属性是指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特征,如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倾向、需要和欲望等。它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

第二,人性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人性的社会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关系、家庭关系等等。生产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在阶级社会中,人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阶级关系,人的社会性主要是阶级性。要全面把握人的本质,就必须把人放在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关系中进行全面考察。

第三,人性是具体的、历史的。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历史可变性决定了人性的具体历史性。总之,我们不能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之外寻找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存在于现实的、可感知的、变化着的社会关系之中。用科学的历史观观察社会,对人性做出科学的解释,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实现的革命性变革。幸福的概念虽然是个人的,但绝不仅仅是个人的事,因为现实的人是社会人,“人的本质是人的现实社会联系”。马克思在论述人的“交换”活动时写道:“无论是生产本身的人的活动的交换,还是人的产品的交换,其意义都等同于阶级活动和阶级精神——它们的真实的、自觉的、现实的存在就是社会活动和社会享受”,“人在积极地实现自己的本质的过程中创建和产生了人的社会联系和社会本质,社会本质不是相对于单个人而言的。虽然幸福是个体自然的感官体验,但在马克思看来,“五感的形成是历次世界历史的产物。“人只有作为‘社会人’才能获得解放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