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的发展历史

20世纪初,由于人道主义的号召,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设计在建筑领域应运而生。它利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安全的空间,创造平等参与的环境。国际上对物质环境无障碍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瑞典、丹麦等国建造了残疾人设施。1961年,美国制定了全球首个无障碍标准。此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法律法规。我国首次提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在1985年3月。当时,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市残联、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讨会,发出了为残疾人创造便利生活环境的倡议。同年4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CPPCC第三次会议上,一些NPC代表和CPPCC委员提出了建设残疾人专用设施的提案和建议。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编制了第一部《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试行)》,并于1989年颁布实施。美国、日本、香港等发达国家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答:美国最早提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当时提出要方便残疾军人无限制就业。后来,无障碍设施不仅服务了美国3700万残疾人,还惠及全民。美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得到了多层面的立法保障,并进入科研教育领域:各类无障碍设施布局全方位,与建筑艺术相协调,堪称世界一流。美国很多高校都开设了无障碍设计专业。

欧洲在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的同时,强调住宅建设也要无障碍,即针对残疾人和老年人。1930年底,瑞典和丹麦开始为老年人提供公寓。

亚太地区约有2亿残疾人。近年来,日本、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等国家建设了较好的无障碍设施。目前日本的无障碍设施比较普及,国家制定的统一建设条例中就包含了无障碍设计。每栋楼建成后,都有专门的部门检查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定。在一些公共设施中,尤其是商店,根据建筑面积的大小,实现不同层次的无障碍设计。比如要求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业建筑,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专用停车场、卫生间、电梯等设施。

《香港残疾人士使用守则》从1976到1984经过多次修改。香港的建筑、道路、公交车辆、公交车、地铁的无障碍设施都很完善。所有道路都有石质坡道和警示盲道,路口有过街信号灯声音。坐轮椅的人可以实现无障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