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1.延续历史,传承文化,有效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主要体现在其独特的创造性和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的典型表达。
因此,保持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两个基本要素。
在遗产地保护和文物修复中要坚持这两个原则,防止过度开发和“修旧如新”的倾向。
2.明确管理主体,加快遗产保护立法。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是当前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法律依据,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北京颁布了《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在法制建设上大大推进了长城保护。
其他遗产地的专项立法也应加快步伐,使遗产保护真正有法可依。
3.合理开发,适度利用。
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社会福利和传承,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共识。
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社会福利和传承,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共识。
对此,我们应该尽快“与世界接轨”,坚决扭转把世界遗产的性质界定为“旅游资源”的错误倾向,更不能把遗产保护地变成经济开发区。
应该限制每天的参观人数,更新“单纯追求门票收入”等陈旧的管理理念。
市* * *相关部门和区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阔视野,大胆决策,逐步改革体制机制,改变公益性管理单位差额补助的经济运行方式,由* * *全额拨付保护经费,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保护与即期利用的矛盾。
4.防护技术有待提高。
目前,国家级遗产地缺乏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保护技术相对落后,亟待改善。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重视引进先进的保护技术和手段,鼓励遗产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技创新,探索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5、加强调研,扩大宣传教育,世界遗产保护是一项群众性事业,应扩大宣传,积极动员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
世界遗产保护是一项群众事业,要扩大宣传,积极动员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要重视和发挥志愿者和民间组织在遗产保护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发挥首都优势,整合中央和地方科研力量,开展遗产地保护乃至全球研究,组织编写出版一批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专著;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保护和珍惜祖国文化遗产的意识。
6.为申请储备项目做准备。
在防止“重保护而轻保护”偏差的同时,要做好新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以申报促保护,以保护促申遗”,使申报准备工作更加扎实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