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朗河乡的哈尼族

哈尼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现有人口1253952。主要居住在滇南红河与澜沧江之间的元江、墨江、卢纯、金平、江城县,也有思茅、西双版纳、澜沧等市州县。居住在格兰河的哈尼族主要从事农业和茶叶初加工。

据史料记载,公元前三世纪生活在大渡河以南的“何仪”部落可能是今天哈尼族的祖先。“何仪”是古代羌人南迁的一支。从四世纪到八世纪,他们中的一部分向西迁移到元江以西的澜沧江地区。在唐代文学中,哈尼族的祖先被称为“和合人”。南诏、大理政权建立后,东部的官桂司陀部、西溪甸部、板溪反恐部、铁荣甸部等三十七个蛮族部,都在今天哈尼族聚居的红河地区。元朝征服“大理”政权后,为加强对哈尼族和各族人民的统治,在云南省下设元江路军民总局。明代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哈尼族的部落首领被明朝授予地方官的称号,由调任的官员对其进行统治。清代云南废除了部分哈尼族地区的地方官,地方官制度被地方官制度所取代。然而,司铎、西溪处、罗比和左能的地方官员仍然保留,地方官员仍然是这些地区的统治者。哈尼族的服饰因支系不同而因地而异,一般喜欢用海军哈尼土布做衣服。男人穿双排扣夹克和裤子,用黑色或白色的布包裹头部。妇女通常穿着右翻领的无领上衣、长短不一的裤子或裙子,在翻领和袖子上绣上五颜六色的花边,绣上腰身,胸前佩戴各种款式的银饰。

格兰特和该地区的妇女穿短裙和护腿;胸前挂着一串银饰,戴着一顶银色小泡泡的圆帽。女人在服装和装饰上区分是否结婚,有的是单双辫,有的是下垂的辫子和辫子,有的是腰带的颜色,等等。

哈尼族有自己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可分为哈(你)仙(你)、比(越)卡(多)、好(你)白(洪)三种方言及部分方言。哈尼族原本没有文字。20世纪50年代,他们为他们创造了一套拼音文字,至今仍在试用。

格兰特和哈尼族居住在半山腰,根据山势建造村落,居住在竹木结构的建筑中,留出。

阳台很独特。

社会经济学

千百年来,哈尼族人民一直在努力开拓祖国的边疆山区。开梯田种水稻,挖坡地种茶林。西双版纳哈尼族聚居的南诺山是普洱茶的重要产地,驰名中外。哈尼族种植麻、棉、靛蓝,自己织布、染色。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哈尼族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居住在靠近内地的墨江、新平、镇远等地的哈尼族,由于受到汉族经济文化的巨大影响,明清以来就进入了封建地主经济的范畴。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当地汉族大致相当,土地买卖和租佃关系已经非常普遍。生活在西双版纳和澜沧江的哈尼族受封建领主统治,有些地方还保留着一定的“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方式。居住在元江南岸红河、元阳、卢纯、金平、江城等县的哈尼族,正处于封建领主经济向地主经济的过渡阶段。这些地区仍然存在土司制度的残余。由于这些剥削制度,哈尼族长期遭受压迫和剥削,生活十分贫困,特别是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国民党的统治,使哈尼族的生活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新中国成立后,哈尼族在中国生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从1952开始进行民主改革,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西双版纳采取了发展生产的政策。

经过建国以来50多年的开发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尼族和哈尼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偏僻的村落之间通了路,哈尼族地区的农林牧副渔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农民生活显著改善,文化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在哈尼族聚居的格兰乡和哈尼族乡,哈尼族村有学校。全乡60%以上的农民拥有初中文凭,初中入学率达96.5%,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2%。卫生事业也取得了很大进步。有了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民的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各条战线上,民族干部逐步壮大,哈尼族干部走上了州、县、乡三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岗位,实现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