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谈谈金融的历史及其功能变化。

纵观中国几千年保存下来的古籍,可以看到诸如“国用”、“国计”、“支出”、“理财”等词语,都是对当今“财政”,即政府理财方式的记载,还有“治粟内史”、“大农令”、“大农令”等与当今财政管理部门有关的词语。“金融”一词虽然现在在我国使用,但出现在汉语词汇中也不过百年。

据考证,清光绪二十四年,即1898年,戊戌变法诏书中有“改革财政,实行国家预算”的规定,这是“财政”一词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使用。“财政”一词的使用是在引进当时西方文化思想的指导下,从日本间接“引进”的,而日本则来自英文“public finance”一词。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先生多次用“金融”一词强调金融改革。中华民国政府成立时,掌管国家收支的机构名为财政部。美国政府对应机构的英文单词是“Department of Treasury”,原意为国库或国库,在中国也译为“财政部”。

金融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国家产生之前,原始公社末期,就存在着有限的剩余产品的一部分用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经济现象。

但这只是集体劳动成果的集体分配,属于经济分配,还没有财政分配。国家产生后,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持国家的存在,依靠政权,强行占有和支配一些社会产品,以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和社会的发展,从而将独立的财政分配从一般的经济分配中分离出来,从而产生财政。

由于社会生产方式及其决定的国家类型不同,财政经历了奴隶制国家财政、封建制国家财政、资本主义国家财政和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历史演变。

资本主义国家及其以前的财政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是拥有国家政权的经济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额外剥削,反映了剥削阶级和劳动人民之间的超经济剥削关系。社会主义国家财政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消灭了剥削制度。是服务于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财政,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分配关系。然而,不同类型的国家财政一般具有以下特征:国家主体性、财政分配的无偿性、强制性和社会性。这些特征是相互联系的,这是金融分配区别于其他经济分配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