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历史遗留的土地问题?

耒阳市人民关于认定土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耒发[2012]22号LYDR—-2012-0001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深化土地市场整治,妥善处理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促进我市土地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整治的通知》(国发〔200〕3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自查自纠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用地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 处理历史问题确定土地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由于我市土地市场规模过大、土地使用者未及时申报等多种原因,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土地未在上级规定的最终处理期限内完成,导致土地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纠正,土地购买者的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大局, 并且流失了大量的土地税费,这些都得到了准确的认定和正确的处理。

二、鉴别治疗原则。历史遗留土地作为一种特定类型的违法土地,应当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区别于其他违法土地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标准历史遗留土地是指土地所有者前期因* * *行为占用或使用土地,土地所有者未能及时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被认定为历史遗留问题的土地,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是* * *行为造成的。

* * *行为是指市人民* * *签订开发项目书面协议或实施旧城改造的行为。

二、非法将土地用于经营目的的期限为2002年1月1日前。

建设用地的事实和土地使用者在1999年1月1日前已经形成的,应当认定为历史用地,不能作为历史遗留土地处理。

三、土地所有者必须形成该土地被占用或使用的事实,且其他任何人均未提出权属争议或土地使用争议。

四、土地所有者占用或使用的土地,必须经省* * *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或按现行土地利用图,将土地类别界定为建设用地。

5.由于种种原因,在2004年3月31日之前,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四。处理方法1。凡被认定为历史遗留问题的土地,在本次申请中将给予优惠,并缴纳相关费用,即商业50元/平方米,住宅0元/平方米。

二是对认定为历史遗留问题的土地一律实行协议出让,市国土局要建立完成历史遗留土地出让手续的台账,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布出让方和受让方的位置、面积、用途、地价等出让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三、因“房租”开发模式或旧城改造,开发商或道路开发建设指挥部未办理整体出让手续,单位或个人从开发商或道路开发建设指挥部购买土地凭购房合同办理出让手续,安置用地办理划拨手续,土地出让金和销售房地产税,按政策缴纳。

动词 (verb的缩写)办理程序* * *宣布所有历史遗留土地必须在一年内办理,到期不再办理。

按照一般程序,城市规划区内的个人住宅用地应当直接出让。

用地面积在一亩以上的经营性用地,按照以下程序以表格会签形式办理审批手续:方案编制→规划→土地→市政审批。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