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镇的历史沿革

兴安乡,原名兴安镇。民国时期属富锦县第五区,从20世纪20年代初逐渐形成小集镇,故称兴安镇。东北沦陷后期,建立兴安村。1945抗日战争“九三”胜利后,1946年6月,划归蓟县,设立兴安区。1950,改为第四区。1956年3月,兴安乡成立。1958年秋,更名为兴安人民公社。不久,兴安公社一分为二,一部分成立为红星公社,另一部分并入笔架山农场。1964年4月,红星公社撤销,与原农场合并,恢复兴安公社。1984变更为兴安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