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警方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涉案人员将面临哪些处罚?

近日,浙江省瑞安市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职务侵占罪。根据警方调查,发现这起职务侵占罪案件实际上是?受害公司?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相互勾结犯罪。作为公司内部员工的员工,在出售公司财产时,甚至没有确定货物重量就直接卖给了两名外部人员。三人相互勾结窃取公司财物牟取暴利,获利巨大,达40余万元。在警方的努力下,三人已经全部落网,所有的利润都被成功追回,也给受害公司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本案中,郑作为公司内部人员,明显构成职务侵占罪,但那两个外部人员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还要看他们在本案中的作用。郑直接利用其公司高管的职务之便。他有权为公司出售这些财产,但为了保护公司利益,私自出售给他人,将出售公司财产的钱全部据为己有,是不合适的。

这两名案外人虽然不是公司员工,理论上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在这起职务侵占罪案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虽然由于职业原因,他们不是犯罪的主体,但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只是他们不是案件中的主犯,而是从犯。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起职务侵占罪案件涉案金额40余万元,符合刑法中2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巨额标准。故依法对本案主犯郑某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既然已经追缴了获利数额,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并处没收财产。两个从犯的处罚会比主犯轻,大概率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