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税收收入与会计收入的差异

逐笔结算:

1.收入的确认。新税法在收入确认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

2.费用的扣除。新税法引入了费用扣除的合理性和相关性原则。

3.税收调整。会计制度和税法是有区别的。会计报表中列示的利润总额是按照新会计制度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利润总额,而应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在计算收入时,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有十几项。

在扣除项目的计算上,有20多个项目存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

1.如何理解最终结算中的“暂时性差异”和“非暂时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暂时性差异”,是指由于税法和会计制度确定收入、费用或损失的时间不同而导致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这种差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但会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的差异,最终体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暂时性差异是指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计算收入、费用或损失的口径不同而导致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这种差异发生在本期,以后各期不会转回。

2.相应的账务处理:

“非暂时性差异”不需要进行纳税差异调整。因为“非暂时性差异”只会影响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已经充分反映在所得税费用中,不会影响后期的资产、负债和权益金额。

而“暂时性差异”可以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收入项目,本期会计收益>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应纳税所得额“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当前会计收入

支出项目,当期费用>本期可抵扣金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经常费用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

被视为:

借方:所得税费用

贷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减少。

被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项:所得税费用

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很多人采用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来判断。这里介绍如何根据会计确认和税法计算的差异来判断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