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遗迹和景观资源

在地球漫长的地质历史演化过程中,由于内力和外力的地质作用,形成了各种地貌、地层剖面、地质构造、古人类遗址、古生物化石、矿物、岩石、水体和地质灾害遗址,其中具有独特和典型价值的成为人类关注的地质遗迹。

地质遗迹是地质历史过程中形成、发展和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包括旅游中的风景名胜、自然风光等自然遗迹,也包括人类与地质体相互作用、地质环境、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在近地天体地质历史中的遗迹。

地貌景观是在起源上相互关联的各种地表形态的组合,如山地景观、河谷景观、湖泊景观、岩溶景观等。地貌作为景观要素之一,往往以一两个占主导地位的自然地理要素(如气候、水文、地貌、土壤、植物、动物)命名。

5.1.1地质遗迹类型及分布

胶州湾周围的地质遗迹包括海岸侵蚀地貌(海崖和台地)、海岸堆积地貌(海滩和滩涂)和古火山口(图5.2)。

(1)海岸侵蚀地貌

海岸侵蚀地貌,包括海相悬崖和台地(图5.3),主要分布在胶州湾北岸城阳区的红岛镇、马尚镇和黄岛。它们是由火山岩和碎屑岩组成的岩岸,海岸线笔直,具有典型的构造——侵蚀基岩。全新世早期,海岸线遗迹保存完好,地貌边界明显。

胶州湾沿岸海崖非常发育,组成成分和形态各异。

法家园-大尹家线沿线的海崖低而陡,由侏罗系莱阳群砂砾岩组成。崖壁陡峭,崖高6 ~ 7m。由于不断的崩塌,海穴、海巢等海蚀现象极其不明显。海崖之上是一座裸露的低丘,地势平缓;海崖底部发育海蚀洞;悬崖脚下堆积着大量的堆积物,狭窄的砾石滩上堆积着巨大的岩石。不同大小的砾石被海浪侵蚀,形成圆形和扁圆形的卵石排列在海滩上。

花岗岩构成的悬崖在这个地区并不常见。它不同于砾石构成的悬崖。悬崖虽然陡峭,但并不那么直立。悬崖上有各种海蚀痕迹,如海蚀蜂窝、海蚀裂缝等。

红岛东北部的东阳嘴-邵各庄一带的海相悬崖为断裂悬崖,走向为NE-SW,海岸线平直。断层面向东南,倾角约60度。断层面上不仅有波浪侵蚀痕迹,还有断层镜像和擦痕。在海岸的东南侧,有呈NE-S向分布的海蚀台地和柱状物(图5.4)。

同时,红岛干海观光园内不仅有大量的海岸侵蚀地貌,还有地质发展变化的证据。两个海岸台地的侵蚀悬崖景观(图5.5)由旧台地侵蚀变为新台地侵蚀,表明该地区的地质活动呈上升趋势。

图5.2胶州湾周边地质遗迹和地貌分布。

(2)海岸堆积地貌

胶州湾沿岸堆积地貌有海滩和潮滩两种类型。

图5.3红岛附近的海岸侵蚀地貌

图5.4红岛干海观光园海蚀柱

图5.5红岛干海观光园两级侵蚀平台

海滩包括砾石海滩和沙滩。砾石滩分布在黄岛波浪观测站和大姚-法家园一带。黄岛海滩坡度很陡,有许多小断崖。砾石粒径一般为5 ~ 10 cm,圆度不好,有棱角。大姚-法家园的砾石滩,滩坡小,砾石圆度好。沙滩主要分布在胶州湾黄岛前湾、西部黄岛至红石崖一线和薛佳岛湾,主要分布在各海湾。沙滩成分都是细沙,著名的沙滩有黄岛金沙滩和银沙滩。

潮滩在大沽河河口,即胶州湾西北部的潮间带浅滩最为发育。其最大宽度可达7 ~ 8 km,坡度在1以下,成分为粉砂质粉土和粉砂。其次,沧口近岸还发育有宽潮滩,宽1.5 ~ 2.0 km,比降1.9。

(3)古火山口

火山口是指火山喷口周围的火山喷出物在地面上形成的环形坑。坑的形状有大有小,常呈漏斗状或碗状,一般位于火山锥的顶部(无锥火山口位于地面,称为负火山口)。火山口是研究火山活动机制、活动方式及相关地质构造演化的理想场所,对地球物理和地震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是不可多得的科研地质遗迹。

胶州湾周边有四个环形山,分别位于城阳女姑山、沧口楼山、河套镇潮海和红岛镇东海。它们是一套酸性火山岩-火山碎屑岩,岩性复杂,地貌正常。

图5.6为楼山顶火山岩的孔隙状结构,是火山岩浆喷出时温度和压力突然下降,大量溶解在岩浆中的挥发性物质以气体形式逸出而形成的。图5.7显示了一个由火山岩形成的天然洞穴,推测是由岩浆喷出过程中岩石的连续运动和方向变化造成的。以上都说明该地区的古火山活动是复杂的。

图5.6楼山顶火山岩孔隙结构

虽然女姑山顶的火山岩已经风化剥蚀,上面有第四纪沉积物和植物生长,但其岩石特征仍然非常明显,表面有熔岩流过的痕迹(图5.8)。经过勘探,发现女姑山的土壤中有大量的青黑色砖块碎片,推测此地应为古建筑遗址(图5.9);经过参观考察,历史上这里曾经有两处古建筑,分别是龙王庙和女姑庵。因此,结合文化数据,该地区具有发展旅游业的良好条件。

图5.7楼山顶火山岩天然洞穴

图5.8女姑山顶的火山岩

(4)熔岩流的遗迹

在地表以液态流动的熔岩称为熔岩流,熔岩流冷却后在地表形成的固体岩石堆积称为熔岩流遗迹。胶州湾周边熔岩流遗迹分布在红岛峰、鸽子石等地。位于邵各庄北部的格格石出露岩石有明显的熔岩流遗迹(图5.10),岩石纹理清晰光滑,为典型的流纹岩构造。

图5.9女鼓山青黑色砖碎片

图5.10格格石熔岩流遗迹

(5)植物化石

植物化石分布于红岛后韩家西北,产于白垩系王组红土崖组。调查发现,化石区目前被人类活动覆盖,上面有居民区、道路和农田。

5.1.2地质遗迹开发现状

经过实地考察发现,胶州湾周边地质遗迹开发程度较低,仅在楼山和红岛干海滩开发为旅游景点,楼山公园较好,比较典型。而已开发的景区缺乏相关的科普介绍资料,尤其是地质资料的介绍,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而且在开发过程中,由于缺乏系统的调查研究和完善的开发机制,文物保护力度不够,存在各种破坏现象。

5.1.3地质遗迹保护

地质遗迹是地球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反映了地质历史的演化过程和物理、化学或环境条件的变化。它们是人类认识地质现象、推断地质环境和演化条件的重要依据,是恢复地质历史的主要参考。地质遗迹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如果被破坏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也就失去了研究地质过程和形成原因的价值。

(1)保护范围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保护的地质遗迹包括:①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质构造、地质剖面和古生物化石分布区;(二)具有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和岩石、矿物、宝石的典型产地;具有独特医疗保健功能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温泉、矿泉;(4)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地质灾害遗迹;⑤其他需要保护的地质遗迹。因此,胶州湾周边地质遗迹的保护范围如下:

1)海崖的保护范围包括红岛南部的东大洋、西大洋和东嘴子海崖,红岛东北部的东阳嘴-邵各庄海崖,红石崖东南部的法家园-大尹家,黄岛东部和东南部以及大石头海崖。

2)砾石滩保护范围为大姚-法家园;沙滩保护范围为黄岛前湾、黄岛以西至红石崖一线和薛佳岛湾。滩涂保护范围主要在胶州湾西北部的大沽河口。

3)古火山口的保护范围根据各火山岩的岩性边界确定,一般为火山口周围300m熔岩流遗迹的保护范围根据熔岩流遗迹的分布范围确定,即熔岩流遗迹外200m植物化石的保护范围根据其分布范围确定,一般为分布范围外100m。

(2)保护现状

1)绝大多数地质遗迹和地貌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既没有制定保护范围,也没有制定相关保护措施。地质遗迹和景观正在遭受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有消失的危险。

2)少数地质遗迹已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但由于缺乏保护知识和保护措施不当,部分地质遗迹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比如,为了防止楼山顶的岩石风化,用水泥把易风化的部分堵住的方法,对岩石和景观本身都是一种破坏(图5.11)。

图5.11山顶水泥处理过的岩石。

3)由于缺乏了解和认识,许多地质遗迹受到人类活动的强烈干扰,如后韩家西北的植物化石,几乎完全被居民点、公路、农田等人类活动所覆盖。

(3)保护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建设,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地质遗迹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人们树立保护地质遗迹的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地质遗迹的自觉性,形成保护地质遗迹的氛围,抵制和防范各种破坏地质遗迹的行为。

3)禁止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从事采矿、取土、采砂、爆破活动;禁止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建设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建筑物。采矿采石是破坏地质遗迹的主要方式,潮汐环形山遭到掠夺和严重破坏。建议对区内采矿点进行全面整改,在研究区地质遗迹名录所列的地质遗迹区(点)内禁止采矿。

4)加大对地质遗迹保护的投入,逐步对地质遗迹实行分类登记和重点保护。符合条件的地质遗迹保护区应当设立封闭或者半封闭管理。

5)制定政策,支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地质公园的发展。具有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或者地质公园;对不具备建立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条件的地表形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使地质遗迹在保护的前提下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并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得到保护。各级政府和地质遗迹保护主管部门应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给予支持。

6)规划阶段划定地质遗迹和景观保护区,保护区内可建设具有保护功能的地质公园;保护区不得作为普通建设用地与生态隔离带结合使用。建设项目应当避开地质遗迹保护区;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报地质遗迹保护区或者地质公园的原批准机关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