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宣布回调35名干部。
一.资格
除了符合《意见》要求的,还将召回一部分优秀干部到政法系统。具体条件如下: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使用政法专项计划,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次回拨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7月3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担任科级以上职务或四级以上主任科员职务的,可在学历基础上放宽2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双一流”建设类院校毕业生回拨。
第二,回调次数
拟召回干部35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含镇街)15名,教育系统10名,卫生系统5名,政法系统5名。
第三,回调程序
(1)报名(7月10至2020年7月20日)。申请回调条件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禹城市干部回调申请表》(公务员、政法系统向市委组织部,其他事业单位向人社局,教育系统向教体局,卫生健康系统向卫健局)(申请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的,“现工作单位意见”一栏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现工作地纪检监察部门评议意见”一栏可暂不盖章,巡视组在阅卷时当场征求意见)。由于报名时间紧张,报考人员也可将《禹城市干部回调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但需及时电话向报名单位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回拨。
(2)资格审查(7月10至2020年7月20日)。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教体局、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回拨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不予调转,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审计档案(2020年7月21至7月25日)。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申请回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卫生卫生局派出检查组到干部工作单位所在地查看档案,了解干部表现,征求当地纪委、监察局意见。
(4)确定人选(2020年7月31日前)。根据申请回拨人员的情况,市委将研究确定回拨办法。申请回拨人数少于回拨计划的,通过综合档案审核、实地了解、征求意见等方式确定回拨人选;申请回拨人数多于回拨计划的,由主管部门采取面试、面谈等方式确定回拨人选。
(五)办理手续(2020年8月初)。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结合回拨人员基本情况、各单位用人需求、岗位和空缺情况,统筹研究,确定了人员安置初步意见。经市委同意后,办理调动和任命手续。回拨人员在渝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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