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受到了什么惩罚?
也被称为阉割
腐败也叫阉割。
第一,什么是阉割
“宫”,即“夫削其权,女关于宫”,是一种阉割男性生殖器,破坏女性生殖功能的体罚。宫刑又叫蚕房刑、腐刑、阴刑、吊刑。这些不同的名字都反映了这种刑罚的残酷。所谓蚕房,据唐代颜师古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早长,故为蚕房,禽兽必放火烧之。新贪刑亦患中风,必入密室(可能是最早的无菌室概念),故能完成,因谓蚕室耳。”也就是说,阉割之后,大部分人因为伤口的原因,很容易感染中风。他们要想活下来,必须待在蚕室一样的密室里,在没有风和阳光的环境里蹲上几百天,伤口才能愈合。阉割也叫腐败,因为,对于受害者来说,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更是精神上的羞辱。从此就像一棵腐朽的树,有了杖却结不出果实。宫刑又称阴刑,是指男性或女性在外阴的刑罚。通称刑,见《尚书?按照《说文》的说法,“鲁星篇”的意思就是用棍子打。据马国汉《通庚帖》记载,古代有一种用木棍击打女子下体,破坏其生殖功能的方法。
二、阉割的起源
阉割的出现在中国有很长的历史。《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五刑和宫刑,比如《尧典》中就有“五刑奉上”的说法。在今天出土的周鼎金铭中,有“管仲福鼎”,上面写着:“管仲福鼎,子孙永用。”“尚书?《鲁刑书》有“宫中疑,鲁刑书罚六百,罪念”;又云:“第一次奸淫,是‘哦,好’(即宫)和‘福’。又云:“顺殿五刑,宫中。”《申子》书有:“恐五刑,以艾比为宫。”《李周》说:“颐和园500元。”从上面的记载来看,一般认为阉割至少在于霞之前就出现了。在周朝,被阉割的人被称为“庙人”。“庙”字由“士”和“寸”两个字组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表意文字,史书中的“士”是男性,“士”是男女。“寸”就像一手拿着刀,“是”和“寸”合起来就是用刀割掉男性生殖器。男性被阉割,一般理解为阴茎被连根切断,但根据古代记载,也有破坏阴囊和睾丸的人。比如《韵》书上说:“外肾为势,阉人斩势。。外肾指阴囊和睾丸。如果被破坏,人的性腺就不再发育,阴茎就不能勃起,从而丧失性能力。
三、阉割的目的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惩罚不正当的男女两性关系,即“女子通奸,不得出宫;如果丈夫通奸,就会切断他的潜力。“《复生书》更进一步:“男女不以义为友,必受刑罚。“由此可以推断,阉割发生在一夫一妻制之后,否则就不会有对不正当男女性关系的惩罚。而且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最重的肉刑,仅次于斩首。显然,原始人对生殖器崇拜的影响在当时的人们心目中依然存在,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部。传说中的尧舜时期,大致是中国宗法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完全有可能在那个时候开始出现宫刑。
阉割最初的作用只是为了惩罚不正当的男女两性关系,这在当时人类婚姻制度刚刚迈入文明门槛的时候是现实的。但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的残暴统治下,阉割的范围被扩大到了与原意完全无关的地步,成为镇压平民和异己的严酷手段。这种扩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历史上没有明确的记载,但是到了周穆王晚期,已经规定了“五百宫罪”,在西周就有相当多的被囚禁的罪名,惩罚的对象是广大的奴隶和普通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则是“公无宫罪,不旷课”。“不斩其类”就是说他们的后代永远不会被斩断。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为宫罪,也只会服刑罚,就是犯人剃光头,锁脖子服苦役。“这样做的人,他们会和国王是一家人。”可见,古代的刑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阉割的应用在后世越来越广泛,比如在战国时期,列子?据《傅说篇》记载,秦王被劝以仁义治国,秦王被以“以仁义治国,则亡之道”的罪名处以宫刑,可见封建统治者是以危害国家的罪名对人处以宫刑的。史记?《秦始皇年谱》记载,秦始皇修建阿房宫修建骊山时,有70多万人被囚禁奴役。这里的“隐宫”指的是阉割,这70多万人中肯定有很多被阉割的人。
第四,阉割的发展
秦朝由于残暴的统治很快灭亡,随之而来的汉朝本质上也好不到哪里去。阉割在汉代更为普遍。汉景帝规定有些死刑可以用宫刑代替。汉武帝生性残暴。在他统治期间,司马迁、张合、李延年等人都在被阉割的记录大臣之列。汉武帝征求意见时司马迁说了实话,为李陵投降匈奴辩护。“移上为伪废,竭力留二司,游说为陵,移下为贪”,处以宫刑;张合侥幸守住了太子,太子战败。张合也被囚禁。东汉皇帝赵迪也颁布法令:“孤注一掷谋反者,举蚕房”,从法律上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大臣和官员稍有违背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会受到酷刑,更多的人会受到这种酷刑的蹂躏。南北朝时,仍然在实行宫刑。尤其是北魏时期,对宫刑的执行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按照同治十六年的规定,凡犯“大逆不道者,斩其头,其同胞者罚之,未满十四岁者罚之。”所以在北魏时期,对于被认为叛逆的人的后代,一般采用宫刑。比如魏书在1994年被囚禁在平吉,因为他的父亲和和尚一起谋反,受到牵连。被囚禁者的罪行略次于死刑,即使被赦免,也是作为奴隶被送往政府。比如北齐末年的统治者,曾经对被囚禁的人手下留情,一般都是免为官奴。
从上述历史来看,虽然阉割的执行范围扩大了,虽然它不仅仅是作为镇压反抗者的手段来惩罚男女不正当的性关系的一种残酷手段,但它仍然与性有一定的联系,即它使受刑人丧失了性能力,从而失去了自己的子子孙孙。这在一个非常重视孩子和子孙后代的封建社会,确实是非常苛刻的!阉割的目的是摧毁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受害者受辱终身,生不如死。司马迁是一个意志坚强、野心勃勃的人,但每当想起被囚禁的耻辱,他还是大汗淋漓,想“自杀”,不想再活了。这种酷刑的使用不能不引起历史上一些正直人士的反对。东汉的陈仲、孔融,三国魏国的王朗等名人都主张废除宫刑等残酷的肉刑。但也有一部分人执着于按照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去阉割,比如与孔融、王朗同时代的钟繇、陈群。虽然隋朝开皇时正式废除了宫刑,但在后世的刑事制度中并未见到,但直到明清时期,仍有部分皇帝和部分贵族随意施行。
比如唐朝的安禄山阉割了一个叫猪的人,血流了好几升,差点死掉。后来安禄山也被猪砍了。“当初,猪头嫁给了丹部落的一个少年(安)鲁山,城府很深。庐山持刃以势,出血数升,欲死,庐山举于灰火,日头尽。因为宦官,庐山对他们相当喜爱,最看功劳。庐山长高了(肥重330斤)。每次他系腰带,都有三四个人帮他。两个人捧起肚子,猪戴在头上,才拿了一条裙带和一条腰带。玄宗宠溺庐山,给华清宫汤浴,让猪猡等人帮忙解开衣服。最后见,猪。”再比如朱元璋,阿明太祖春,在他的大氅里规定了很多严厉的法律,其中阉割就是奴役的内容。明朝洪武九年,在南京宫修建了钦慎寺。朱元璋大怒,因为有关官员把中级工匠误认为一级工匠,甚至要把这2000多名工匠全部阉割。幸好有人尽力阻止,才让这些工匠免于悲惨的意外。但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对宫刑的使用是任意的,随意的。在明朝,不仅朝廷使用宫刑,一些高级将领也滥用职权。据《万历夜火记》记载,明英宗在某地打仗时,民间少年儿童被阉割为奴,但明英宗知道此事后并未干预。这说明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清代有所谓的“闰刑”,即一些刑罚体系中没有明确列出的酷刑,难免没有宫刑。
五、阉割手术
早期阉割可能是受阉割动物的启发。那时候当然没有无菌技术的概念。可想而知,因为伤口感染无法存活而死亡的人不在少数。而中国的生活,无论是古代还是今天,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也算不了什么。
清朝以前,宫刑或者说阉割是非常粗糙简单的,但是到了清朝,与宫刑一脉相承的宫刑技术已经发展到了极致。要做太监的孩子,在做“净身”手术前,必须签合同,表示愿意接受手术,对自己的生活负全责(这可能是最早的“术前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