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是何时、如何占领澳门的?

明朝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葡萄牙人取得澳门居留权。起初,他们借口船出了问题,要求借澳门暴露水渍货物,强行租上岸。当地官员收受贿赂允许葡萄牙商船停泊,并照常征收20%的税。起初,葡萄牙人只是在沿海建造窝棚进行临时交易。后来通过贿赂中国地方官员,开始在澳门定居,并逐步运砖、运砖、运石,修建大规模建筑,建造永久性房屋,使澳门面积不断扩大,到1557,形成了葡萄牙人居住地。明政府在澳门行使的主权包括接受葡萄牙人在澳门每年缴纳的地租,设立海关征收船税,在澳门保留官员,由象山县令(知府)实施行政权和最终司法权。从1572开始,澳大利亚和葡萄牙每年向中国缴纳500两地租。

明朝地方官员允许葡萄牙人进入广东、海南、澳门进行贸易的基本原因是中国官员的贪污贿赂。但除了葡萄牙和中国官员受贿,当时的海上公使王白允许葡萄牙人在澳门居住,还有另外三个因素:

第一,当时中国东南沿海海盗与葡萄牙人(蛮族)勾结频繁。对此,广东地方官员采取了安抚蛮夷、剿灭海盗的策略。他们一方面允许葡萄牙人纳税后改名,在各沿海海域和澳门进行贸易,另一方面又以武装手段镇压海盗。

第二,经济上,广东靠向蛮夷征税,这通常是广东财政的一大收入。在地方治安不稳,军饷需求迫切的时候,就更需要对蛮族纳税。允许葡萄牙人进入澳大利亚,不仅可以将海贼与蛮族区分开来,还可以增加政府收入,丰富报账来源,甚至有助于剿灭“倭寇”和地方官员。

第三,明朝皇帝追求长生不老,力劝龙涎香。在朝臣的鼓动下,嘉靖皇帝认为可以通过建庙来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于是花大价钱找到龙涎香制作长生甜糕。当时,澳门是龙涎香寻求海洋和澳门之一。当葡萄牙人逐渐成为垄断东南亚香料的新兴贸易大国时,他们只是为了满足皇帝的要求,才默许他们在澳大利亚进行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