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在哲学上提出了什么历史观?
王夫之(16l9—1692)取名姜斋。其祖丈夫江苏高邮人,随燕王朱迪南下,授衡州尉金事。他出生在武陟,住在湖南衡阳。王夫之晚年隐居在湖南石川山脚下,所以后来人们称他为船山先生。他是明末清初的大哲学家,中国古代哲学的集大成者。
王夫之的主要贡献在哲学思想和历史观上。在哲学上,他反对新儒家“知行合一”的认识论,提出了先觉后行的唯物主义知行观,指出“行与知不能兼得”,强调“行”即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他还提出了动变的辩证思想,反对理学治静的思想,提出了“静者尚动,而不静”的命题。
更有价值的是,他将哲学思想运用于历史观。从哲学中的动静关系中找到了“推陈出新”的理论,从中探索历史发展的规律,反对尊古轻今的观点,认为历史是不断“与时俱进”的。我们应该珍惜现在而忽略过去,应该“法后为王”而不是“法前为王”,实际上反对倒退。他把历史发展的趋势称为“势”,把规律称为“理”,理是势的必然,势必然合理。两者都是有价值的社会进化思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