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坑塘调查整治报告
污染坑塘排查整治情况汇报1:近日,市环保局下发《XX环保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污染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市环支队〔2017〕42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污染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要求各县区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深刻吸取华北地区非法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教训。 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动员和部署
2017年5月10日,我局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下发了《关于柘荣县受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乡镇依托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检查报告,强化排查整改措施,立即组织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全面排查问题
根据市环保局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级网格作用,立即组织对污水坑塘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和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边远地区,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是我们县的制药、造纸、选矿、垃圾处理、畜禽养殖、危化品等排污企业,还有其他?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彻底调查。截至07年5月17日,经调查,县环保局和各乡镇政府在我县范围内未发现任何环境污染现象(附污水坑塘调查整改情况说明)。
第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局以日常执法检查和群众投诉为基础,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等进行重点检查。综合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措施,一经检查发现,对暗管、恶意偷排、泄漏、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县环保局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整改工作懈怠、不按时报告情况、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阶段的部署
此次排查,由于任务紧、线索少、环保执法人员不足,环保执法力量不可能一直下沉全县辖区,仍需结合网格巡查人员、群众举报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的线索,对受污坑环境问题进行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通知》要求,对各乡镇整改排查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充分发挥执法监察队伍作用,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报告二: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受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山东、青岛市的具体要求,胶州市环保局快速反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受纳污坑塘环境问题专项排查。
通过多级联动,保障调查范围的网格化。我局接到青岛市环保局的通知后,迅速确定了调查的具体负责人,并向各镇办下发了通知,按照镇办管辖范围细化了调查责任,构建了调查网格,重点调查'正在或已经排放、倾倒、运输、贮存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已超标的坑塘,天然或人工的,封闭或半封闭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的坑、池、塘、井、沟。
通过逐级报告促进调查结果的问责制。对于各镇办的调查,要求通过金鸿书面上报我局。我局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青岛市局。通过逐级书面报告,落实追究责任,有效避免了瞒报、漏报、谎报现象。
通过严格控制节点,保证了调查工作的及时性。通知下发时,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对于超出节点未书面报告的镇,将有专人负责督促报告。调查结果汇总后,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上级部门。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了调查工作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