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的话题聊天

里斯的话题聊天

李令培

我收集了许多关于里斯的资料,并阅读了其中的一些。在此,我想就李斯的话题写几行谈谈我个人的看法,以供批评指正。

李斯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可惜被奸臣太监赵高害了。秦朝死得短命,两千多年来有很多认知:比如有人认为它死于暴政,比如严刑峻法,滥用人民权力;(刘唐宗元《封建主义》)有人认为,死于李斯的贪图权贵、篡改遗照遗书等私欲,导致了胡亥的昏庸继位,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史记)还有人认为,秦朝的快速灭亡是秦始皇不重视儒家思想,不仁政的结果。(如贾谊《论秦》:“仁义不同而不攻而守”...等等)...

秦朝的历史是汉人写的。史书记载,只有一个说法,不足以全信。(司马迁说:研究天人之际,可以借鉴古今之变,而成一说。)其内容确实有很多疑点。鲁迅先生评价:“史家绝唱,离骚无韵。”(《中国文学史大纲》)史记是传记类的史书,所以虚构的内容很多,例子就不一一列举了。个人认为《史记》的内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框架应该是真实的,细节大多是他根据自己的认知编造的。但是,司马迁写历史是有自己的价值倾向的,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我认为,汉人写秦代历史必然是完全公正的,因为如果不写秦代的残暴,就不足以对比汉朝的公正和正义,汉朝的建立也就失去了道德和法律基础。"历史不是道德剧,它不仅需要激情的批判,也需要理性的思考."司马迁虽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但他未必真的明白上述道理。所谓“信书不如无书”就是这个道理。我个人认为后人质疑前人也是文明进步的动力之一。

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中国有高度发达的史学,但缺乏修昔底德的方法,即缺乏追求真理的精神和逻辑方法。应用于历史研究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者必须坚持理性批判的态度(作者《新教理论与资本主义精神》导论第二页注1)。汉代以后的儒生,为了批判秦朝的残暴,必然会对李斯的“渺小”大放厥词,比如人生观的卑劣,被一些人丑化为所谓的“老鼠哲学”。如不忠不义,所谓不忠,就是李斯篡改遗诏,谋杀了傅肃,帮助胡亥继承大一统。但是,既然编辑遗诏是私人行为,会不会留下证据?怎么能被后人理解?很多东西的细节,比如对里斯上厕所时心理活动的描述,完全是文艺的,想当然的。可信吗?当司马迁写到秦王郑娘的淫荡行为和老艾的鸡鸡被夸大到难以想象的程度时,他是多么愤怒啊!他的话就像史静的孩子诅咒街道;而且,傅肃的思想倾向于儒家,主张仁政,强调“君子”的个人道德修养,而所谓的道德修养是一种有形的,无法用书面的标准来量化或衡量。但李斯的治国思想源于法家学说,以言立治,以信立信,以官为师,儒家思想必然被边缘化。大秦法(据《史记》记载,其实近年出土的很多秦律都与《史记》内容相矛盾)虽然残酷,但比按习惯、随意处理问题要好得多。古罗马的法律不是经历了一个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缓慢过程才逐渐完善的吗?其残暴程度远高于大秦律。今天中国的历史学家当然要用“唯物史观”来指导历史研究,自然要尽量做到公正客观,这当然是古代历史学家无法比拟的。

事实上,逼迫儿子傅肃自杀的行为,在我看来,实际上是破坏了儒家所提倡的宗法制中的“长子继承制”,排除了儒家治国的可能性,堵塞了儒生积极进取的人生道路。不义者,即妒贤者,可谋杀其同学韩非。韩非是韩国贵族。他真的会帮助秦吗?以秦王的政治手腕,难道他还不明白“放虎归山”这个简单的道理吗?杀韩非,与其说是李斯“嫉贤妒能”的卑劣个人行为,不如说更符合逻辑的理解是秦有意让李斯背黑锅,而不损害他“好贤下士,渴求人才”的好名声。况且,以郑的专制性格,没有他的批准,李斯敢擅自杀韩非吗?那么理解李斯杀韩非为公忘私有什么错呢?

而李斯本人所涉及的三件事,都是与儒家所倡导的政治主张和世人的伦理道德相违背的,所以必然会被腐败的士人所不齿。

还有就是后人所说的“焚书坑儒”。这是怎么回事?后人明白差异不变。“儒家”最初到底是做什么的?是“儒家”还是术士(或方士)欺君惑君?徐福到底去哪里了?一个新建立的政权会允许敌对的人随意丑化它吗?所以后来的腐败学者把秦朝的灭亡和李斯的悲剧归结于秦始皇和李斯的个人品质,是很荒谬的。其实我觉得秦与李斯的悲剧应该从他们的思想、策略、制度设计缺陷等方面来考虑。

秦朝第一次完成了全国统一,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实现了“同书同轨”...这些措施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意义重大。其中李四贡献很大,自然可以称之为英雄。作为本地人,纪念他是很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