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补助资金?
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资助。
1,相关法律法规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由财政部、文化部于2012年5月4日以财教[2012]45号文发布,《办法》分为总则、专项资金的分类和支出范围、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和拨付、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补充规定共5章2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文化部2006年7月13日发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71号)废止。
2.具体方法
必须坚持文物工作的方针,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当地积极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关系。将保护与建设、政府职能、资金保障、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等挂钩,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为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重要的基础保障。要通过规划大纲的编制,掌握场地现状,了解基础工作中的不足,确定工作内容和深度,为规划提供扎实的基础材料;要加强评估工作,客观分析开展工作的条件,科学合理编制保护展示方案,避免盲目性,增强可操作性,确保主管部门工作决策的正确性。要不断丰富保护展示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适合遗址性质的有特色的保护展示方式。
3.意义
文化遗产是全民民族精神和文化的一种积淀。保护文化遗产是对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认同,对于传承文明、建设先进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肯定和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