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的选举人票是多少?
一、政党初选:美国的初选是美国的主要特点之一。在世界民主国家中,只有美国依靠初选提名国会和州的政党成员,州初选选择总统候选人。起源于19年底美国南部一党独大的地区。1917年,美国大部分州通过政党直接举行初选,方便提名。但它在本世纪经历了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初选在选举年的2月至6月间举行。政党在每个州举行党内初选。初选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各政党的注册候选人争夺本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第二,各党选举各州代表出席其全国代表大会(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确定各州代表人数的方法是各州在国会的议员人数和上次选举该党的实力)。根据各州的法律,初选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党团会议,也叫初选会议,基层会议,党核心成员会议。它是一个有组织的公民团体,代表其政党,有权推荐其候选人。两党在一个州的每个选举点举行基层政党会议。支持该党的选民当场宣布谁将成为该党的总统候选人,并选出出席县级代表会议的代表。然后,县代表会议选举州代表会议代表,州代表会议选举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这次会议旨在向该党的总统候选人表明,支持某一候选人的党员希望在每个州进行选举。另一种是直接初选,即直接产生党代表,通过选民投票支持一个总统候选人。直接总统选举在州一级举行,以显示每个州的选民希望谁成为他们政党的候选人。根据各州法律,一些州的选民直接投票给他们喜欢的总统候选人,而一些州的选民则投票给在党的提名大会上“保证”支持某个候选人的代表。直接小学可分为开放式小学和封闭式小学。在公开初选中,选民进入投票站才决定参加初选的政党。在封闭的初选中,选民只能投票给他们政党的候选人。但大多数政党选择封闭式初选,这就要求选民有明确的党派立场。其中,新罕布什尔州是第一个举行初选的州,艾奥瓦州是美国第一个举行党团会议的州。这两个州的选举结果会影响后续各州的选举结果,被视为大选的风球。
二、政党全国代表大会:两党一般在7、8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目的是选举各自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制定自己的政治纲领(由提名的总统候选人主持)。事实上,总统候选人的提名是由选民在初选阶段决定的,每个总统候选人有多少代表已经很清楚了。因此,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批准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最后一道程序。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性在逐渐降低,政党领袖也没有发挥多大作用。在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初,代表大会被该邦的政党领袖所控制,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精心挑选代表,以确保这些代表在代表大会上“正确”投票。一些潜在候选人拒绝参加初选,因为他们得到了州党领导人的支持,以免在初选中失利。相反,一些赢得州初选的候选人没有得到党代会的提名。国会选出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必须在各州负责选举事务的官员处登记,才能列入大选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名单。独立总统候选人需要收集登记选民的最低签名数,才有资格出现在选票上。
3.全国性竞选:9月至11月,全国代表大会结束后,各政党提出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立即开始漫长而令人疲惫的全国性竞选活动,持续8至9周。他们在电视上发表演讲,在电视上辩论,打广告,在各州会见选民,表达自己的施政纲领,争取选民的支持,这些都要花相当多的钱。在此期间,各种利益集团向两党进行政治捐款,候选人也亲自筹款。2004年,为总统选举筹集资金首次受到法律限制。麦凯-瓦尔迪兹法禁止企业工会向总统无限捐款,个人捐款上限提高到2000美元,这对传统上擅长筹集小额捐款的共和党有利。
4.公投:公投将在选举年11月第一周之后的周二举行。宪法规定,每个州选出的选举人数量等于该州有权投票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总数。哥伦比亚特区没有国会议员。1961宪法修正案第23条规定,构成合众国政府所在地的特区,以国会规定的方式为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为此目的,特区应被视为一个州,选举人的人数应等于它有权选举的参议员和众议员的总数,但不得超过人口最少的州的选举人人数。目前,这个特区有三个选举人。因此,相当于100名参议员(每个州两名)的选举人,加上相当于435名众议员的人数,加上哥伦比亚特区的3名选举人,总共有538张选举人票。为了保证联邦政府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平衡,参议员、众议员或在美国担任信用职务或有益职务的人不得被选为选举人。首先,各州政党组织向本州负责选举事务的官员提供一名支持本党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团候选人,数量与本州选举人数相等。通常,政党通过其州党代表大会选举或通过任命州党领导人来提名选举人,独立总统候选人很少指定其选举人。这些选民都承诺投票给一个政党的总统候选人。那一天,各州人民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他们选择哪个政党的选举人代表他们选择总统和副总统。事实上,总统候选人的名字和哪个政党当选的总统候选人大会通常写在选票上,而不是列出总统候选人名单。选民投票给支持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而不是候选人本人。目前,除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外,加州采用的是普票制,即总统候选人如果在该州获得的票数超过对手,就可以获得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参议院两票),其余的给各国会选区的多数胜出者。这个制度不是基于宪法,而是基于各州的法律。通常在大州投票结果公布后,领先者之间的差距会拉大,或者领先者之间的差距会急剧缩小。过了这个阶段,谁当选总统其实已经确定了,除非出现意外情况。所以接下来的选举人团投票只是一种形式,没有实质意义。因为在公投的时候,选民已经承诺投票给某个政党的总统候选人。
5.选举团投票:选举年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选举团成员在各州首府分别投票,一票投给总统,另一票投给副总统。分开投票的原因是,该制度的设计者认为它可以避免腐败、秘密交易和外国影响。为了防止选民在他们的州投票给最喜欢的儿子,选民必须至少有一票支持他们州以外的候选人。当然,现在这不是问题,因为在党内提名时就已经解决了: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来自不同的州。选举团成员最初被认为是最聪明、最有政治经验和无党派的公民,他们都能够在总统选举中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国父们的安排被政党的出现破坏了,选举团的成员都被各自的政党操纵,变成了投票机器。
然后,选票被密封起来,送到美国政府所在地,交给参议院议长。参议院议长在参众两院全体议员面前打开所有证书,然后统计票数。获得总统票数最多的人,如果票数超过所选选举人总数的一半,即为总统。如果没有人获得这样的多数票,众议院应立即从得票最多但不超过三人的名单中选举总统。但总统选举时是按州计票的,每个州的所有代表都有一票。三分之二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这构成了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决选需要所有州的半数以上选票。获得副总统票数最多的人,如获得选举人总数的半数以上,即为副总统。如果没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参议院将从名单中得票最多的两人中选出副总统。选举副总统的法定人数由参议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组成,选举副总统需要参议员总数的一半以上。
以上是美国总统大选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到:
1.政党在选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党是为选举而存在的,大多数进程都围绕着它们。但开国元勋在制定总统选举程序时并没有政党,他们的意思是防范政党,进而改变了整个选举程序。
2.初选和公投是两个极其重要的阶段。因为这两个阶段决定了谁来当总统,宪法规定的选举人团投票成为一种形式,一种对事实的确认,所以可以说美国的总统选举实际上是一种直接选举,只是这种直接选举是以各州为单位进行的,虽然从法律和程序上来说是间接选举。
3.总统和副总统是全国选民在国家一级政府中选出的仅有的两名官员。参议员和众议员是由州或国会选区的少数选民选举产生的。
4.美国大选非常复杂。一些美国学者说,美国人选择总统的复杂程序对大多数国家的人来说简直是个谜。美国政客只有深谙选举程序的实际操作,才能赢得选举。而且对我们来说,了解美国选举过程的关键是看它最初的过程,看各个政党开展的活动(因为候选人都是由一个政党代表的),而不是最后的选举人团投票。
5.表面上看,选举人团制度的发展违背了设计的初衷,但它所要维护的大州和小州的利益平衡以及美国的联邦制,实现最大民主的作用并没有改变,而且适应了时代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但美国的选举制度并不完善,尤其是选举人团制度,被很多人诟病,有时会导致选举不公。但这样的制度设计维持了美国200多年的发展和繁荣,使当选总统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显示了开国者的聪明和智慧。这是一个伟大的设计。
截至本文写作时,文章虽然写完了,但我对美国大选还有一些疑问,如●政党初选是关于政党的,是政党的群体行为还是国家行为,此时如何组织选民投票,费用由谁承担?●实际上,总统候选人在选举团投票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这是否违背美国宪法(可能不违背美国政府,但我认为是矛盾的)?●赢者通吃规则是如何形成共识并在美国48个州实施的?我还没想通,深深感受到美国大选的程序之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