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家有非法堕胎?
1.在英国,1967之前堕胎是犯罪。但是,根据1967堕胎法的规定,如果两名执业医师确实认为继续妊娠会危及孕妇的生命,损害孕妇或者孕妇其他子女的身心健康,则比终止妊娠危害更大;
2.根据北爱尔兰现行法律(官员反人身法案1861),孕妇只有在生命或精神健康受到威胁时,才有权选择堕胎。这一规定诞生于古代维多利亚时代,在英国早已废除(1967,英国颁布堕胎法?1967《堕胎法》,保护女性选择堕胎的权利),但在北爱尔兰,这一规定已经执行了150多年。
3.在美国,堕胎以前在许多州被定义为重罪。根据第14条正当程序条款修正案,最高法院首次承认妇女有权在怀孕前三个月内选择终止妊娠。1989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了另一项旨在限制妇女堕胎的决定。
4.一些国家禁止或限制堕胎,其中一些是出于宗教和传统原因。例如,罗马天主教会强烈反对任何人工终止妊娠的方法。有些是因为我国出生率低。
5.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孕妇因医学、优生优育或节育等原因,可以在国家或集体举办的医疗机构进行人工流产。对孕妇年龄和生育数量没有限制,也不需要办理具体的审批手续。严禁无专门医学知识、未经批准行医者为他人非法堕胎;违者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情节恶劣,对妇女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数据
法规
此前,由药物、器械或其他手段导致的堕胎在普通法中属于轻罪。在美国,过去很多州都规定堕胎是重罪,但在1973的[罗诉韦德案]案中,最高法院根据14的正当程序条款修正案,首次批准女性有权在怀孕前三个月内选择终止妊娠。然而,在1989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了另一项旨在限制女性堕胎的决定。
在英国,1967之前堕胎是犯罪,但根据1967堕胎法的规定,如果两名执业医师确实认为继续妊娠会危及孕妇生命,损害孕妇或孕妇其他子女的身心健康,则比终止妊娠危害更大;或者胎儿出生后存在身体和精神畸形的实际危险,导致严重残疾,医生可以终止妊娠。除紧急情况外,终止妊娠必须在根据《国民医疗服务体系法》管理的医院进行。
在中国大陆,国家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一些地方政府条例有,主要是为了避免性别歧视和使人口结构合理化。哈尔滨市政府规定怀孕14周后流产必须经过行政审批;《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条例》规定,除个别特殊情况外,禁止对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实施人工流产手术。否则最高可处违法所得6倍以下罚款或3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堕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