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法学派与历史法学派的异同

1.哲学和法学院

以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从法的外部出发,他们的法律观建立在各自的哲学基础之上,呈现出鲜明的形而上学色彩。康德有自由主义倾向,黑格尔有民族主义倾向。

2.历史法学院

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是胡果,尤其是萨维尼。他们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随着一个民族文明的发展而自然地、逐步地发展起来的,法律的主要形式应该是习惯法。但历史法学派的观点趋于保守,建立了真正的“历史法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