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彻底解决国有外贸企业历史遗留的债务问题

以下供参考:

为了解决专业外贸企业的历史遗留债务,目前采取的“债务重组”理论上是“让步重组”,即债权人做出让步,还款金额低于账面债权金额。债权人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债务人获得债务重组收益,进一步导致税务处理出现问题。因此,建议制定一次性办法,彻底解决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债务问题(债务豁免问题)。

1.外贸企业的债务免除,债务减少。建议免征或返还企业增加权益对应的所得税。

2.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审核核销企业的不良资产(虚假存货、应收账款坏账和长期投资等。),并相应减少企业的净资产。核销的不良资产全部上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3.对以物抵债给予一定的免税政策,或者给予“二次转让、一次登记”的操作方法,即外贸企业与债权银行签订不动产转让协议,再由银行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由外贸企业直接将不动产证过户给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