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的通行权包括交通权吗?
第一,相邻权的具体情形包括:
1,流量和渠道邻接权。
2.施工临时占用相邻土地权。
3、敷设管道相邻正确
4、取水、截水、排水、滴邻接权。
5.相邻权对抗风险。
6.环境相邻权。
7.通风采光邻接权。
8.土地边界相邻权。
9、同住一墙的权利。
10,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相邻权。
一方必须经过相邻方使用的土地的,应当允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101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不得堵塞一方所有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内历史形成的通道。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清除堵塞物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支持。但是,如果有条件再开一个渠道,也可以再开一个渠道。
二、相邻通行权,应注意两点:
1.相邻通行权的提出必须以必要性为基础。也就是说,只有当相邻权人的土地或房屋因自然条件或其他原因被相邻权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或房屋所包围,以致无法通过对方的土地或房屋时,相邻权人才能主张行使相邻权。如果有除通过土地或房屋以外的公共通道或其他共同通道,相邻方一般无权主张“通行权”。
2.主张相邻通行权的一方应当选择对相邻另一方造成最小损失的路线和方法,并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房地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相邻关系的处理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物业的所有权人应当为相邻的所有权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相邻所有人之间合理分配。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因交通等原因使用其土地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房地产权利人建造、修缮房屋,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煤气管道,需要使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土地、建筑物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建筑物的建造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房地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弃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