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的有“人60岁就会被活埋”的传说吗?
元代汉人的初夜权传说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没有任何官方历史可以证明蒙古在中国实行了初夜权制度,但是蒙古在欧洲确实有这个制度。
在我们村(豫北的一个小农村)的地里,有时会挖出一些质量相当好的砖。这时候老人们总是很害怕,把他们扔出去。他们把这里变成了“砖墓”,意思是用砖砌成的坟墓。我问过一个初中历史老师,他也喜欢研究民间野史。老师说,史书上说得很清楚,元朝时期,蒙古人把所有中国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当时蒙古人并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我们居住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史书上说的“汉人”,史书上就是这么说的。后面的史书没有故事。蒙古人怎么能统治汉人?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派一个蒙古家族来统治全村的汉人。一个汉族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个蒙古族男人睡三天。用优雅的语言来说,就是女孩子晚上留宿的权利是属于蒙古人的。老汉人到了60岁,必须送到野外的坟墓里去等死,也就是老人们所说的“砖对砖墓”。从这个角度来说,元朝是中国人最屈辱最黑暗的时期,而不是像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吹嘘的那样“威震亚欧”!
为了防止汉人造反,每五个汉人就可以有一把菜刀,这把菜刀就放在蒙古族家里。只有蒙古人同意,汉人才能生火开灶。所以汉族人习惯称这个蒙古族男子为“老枣爷”,女子为“老枣奶”,并在厨房上画图。每到过年,这个蒙古族都会把全村人都报到县城,为的就是让“老灶爷”“如果你有机会下乡看看“老灶爷”“老灶奶”的形象,你会发现画面里的人物都穿着蒙古族的衣服。
再说初夜权,因为羞辱性的初夜权,当时的汉族人婚后都把第一个孩子摔死了,这就是第一个孩子的由来。我们的祖先就是用这样无奈却坚定的方法来维持自己血统的纯正。
去年,我们村恢复了家谱。我饶有兴趣地看了看我们村的家谱。令我惊讶的是,族谱在明初戛然而止。我爷爷说,我们村里姓徐的都是明朝初年从山东邓州(今蓬莱)迁来的一个家族的后裔。我又去见了历史老师。他说这和之前的历史有关。
元朝末年,汉人终于忍无可忍了。“杀父之仇,夺妻之仇”都被蒙古人占领了,所以汉人对蒙古人恨之入骨。红巾军起义时,已先期到达河南的红巾军人员秘密到各村宣传,定于当年中秋节一起造反迎击红巾军,于是“八月十五杀鞑靼”的暗语在各村流传。8月15日,蒙古人被一个个杀了,所有在连刚出生的都还活着,倒在了地上——和蒙古军队一样残忍!遗憾的是,红巾军未能按时到达河南,盘踞在县城并增援的蒙古军对参与叛乱的村庄进行了疯狂的屠杀。“剩下的都是112”!
明初,朱元璋为了恢复中原的经济,想把人从战乱地区迁到河南,主要是从山西和陕西。那时候没有银行,也没有存款。普通人最重要的财产是房子和土地。要求他们离开就等于现在宣布他们将被剥夺所有财产,没有人愿意离开。于是政府用绳子把需要搬迁的人绑起来串起来,方便了。人们回叫负责押运的管理,“解开我的手”,然后直接叫“解开我的手”,于是发明了一个新名词——“解开我的手”,这是你在明朝以前的书上看不到的。人们在结了婚有了孩子之后,依次路过山西的一个必经路口。这个路口有一棵大槐树,于是大的告诉小的,“记住这棵大槐树,你回到这里就快到家了!”大槐树的传说由此而来。
清朝在编纂《二十四史》时,对晋代以来的史料进行了大量的修订,并通过文字狱销毁了大量的民间原书,如一些《永乐大典》、《天宫吴凯》、《吴经宗要》等。再比如污蔑明有10万太监(故宫总共只有9999.5间,不可能留皇室、宫女、官职)和张在四川杀了1亿人(当时中国人口是多少?),以及清朝皇帝对史书记载的任意性(皇帝从来看不懂记载,更不要说改了,因为史书铁打如笔。第一个阅读回忆录的皇帝是李世民。李世民兄弟掌权并迫使他的父亲退位,所以他读了回忆录。但他毕竟不敢改变,只是找别人大大美化他,所以《二十五史》里有两个独一无二的唐史,而且是完全不同的。第一个改的是朱迪,名字和字都比李世民差,所以改了记录,他的生母也不想把马皇后当亲生母亲,但是他身后的明成祖没有改,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敢。现在一大群公务员盯着,随口一说。骂狗不为过。清朝就大不一样了。皇帝是主人,所有的官员都是奴隶。看康熙帝雍正帝之类的书,皇帝经常说:“这个档案不用留着,从档案里拿出来就行了。”这是什么文件?记录)。历史上与晋宋有关的史料存在诸多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