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生学的黑历史:上世纪美国是如何清理“劣等人口”的?

1927年,印第安纳州通过了一项对早先法律的修正案,决定对“惯犯、白痴、智障和强奸犯”进行绝育。其他国家利用这一趋势制定了更严格的法律措施,对被认为劣等的男女进行绝育和监禁。最终美国有18个州实施了优生绝育的措施,直到1977年才彻底废除了这些绝育法。到这个时候,已经有几万人绝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