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背景
股权分置是由于中国股票市场特殊的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而形成的。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普遍形成了“两不同股”(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体系和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中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中国股市三分之二的股票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的弊端,严重影响了股票市场的发展。
一句话,股权分置就是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上市流通,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分置的情况由来已久。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交所成立之初,有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钟燕实业)的基本信息可以看到,其总股本为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为97044.7万股。
但由于诸多历史原因,国企股份制改革产生的国有股实际上处于暂时停止上市流通的状态,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其他非国有股也被安排暂时停止流通,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此外,配股和送股产生的股份也按其原始股能否流通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中,非流通股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其中74%为国有股。
非流通股的出现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者不同,股权设置有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四种形式”。1994年7月生效的《公司法》不再为股份公司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根据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和优先股。但是,纵观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的明确禁止,也找不到明确的制度安排。股权分置改革不同于国有股减持。减量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已经提上日程。在1998下半年和2001有过两次国有股减持的试探性尝试,但很快因为效果不理想而停止。改革试点启动后,很多投资者问,流通和减持有什么区别?对此,法律专家解释说,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减持的股份不一定获得流通权;非流通股有流通权,不代表一定会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