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的历史演变

历史上,湘西地区分属永靖道、陈语安道、湘西绥靖部和湘西行政区。清康熙三年(1664),奉命巡陈道,下辖(今芷江),调任湖南。辖2个州,11个县。康熙四十三年,道治迁至五寨司城(今凤凰)。清雍正七年(1729),永顺府赐旧址。

雍正八年,陈金远景路巡捕改为陈金永靖路巡捕,凤凰归治。

雍正十三年,备路为兵,陈永靖路改为陈永靖路为兵。

清乾隆元年(1736),元州升为府,陈永靖改为陈,治凤凰,划归湖南。

清嘉庆元年(1796),升干州厅、永绥厅、凤凰厅隶属直隶厅。

至清末,辖3州,1直隶州,4直隶厅,16厅(散厅)州县。3府:郴州府,治沅陵。辖沅陵、芦溪、辰溪、溆浦四县。原州府辖枝江。辖芷江、千阳、麻阳三县。永顺府管辖永顺。领导永顺、保靖、龙山、桑植四县及古丈平堂。1直隶州,即荆州,辖荆州。陵荆州直辖市,遂宁、通道、会同县。4直隶厅:赣州、凤凰、永绥、黄州直隶厅。民国三年(1914),湖南省废“府”、“州”、“厅”,保留道,州厅改称县。将陈语安永靖路改为陈语安路,以治愈凤凰。辖凤凰、感城、古丈、永绥、保靖、永顺、龙山、芦溪、桑植、沅陵、辰溪、麻阳、溆浦、芷江、千阳、泾县、黄县、遂宁、会同、通道20个县。

5年,迁至枝江。削武陵道将包括大庸、石门、慈利、桃园等4县,共24县。

民国11年,湖南省道制废止,归县直隶湖南省。湘西绥靖区,或称“湘西绥靖公署”、“湘西绥靖公署”,指国民政府时期湖南省西部设立的绥靖区,始于1935年5月,止于民国1937年2月湖南省普遍设立行政督察区。

湘西绥靖公署是湖南省于24年5月设立的行政区(1935)。分为五个行政监督区,下辖19县,下辖沅陵县。

鲁园辰溪行政监察区:沅陵县、芦溪县、辰溪县、溆浦县、沅陵县;

永保龙桑行政监察区:永顺县、保靖县、龙山县、桑植县,以永顺县为辖区;

赣锋谷穗行政监管区:辖赣城县(吉首县)、凤凰县、古丈县、永绥县(花垣县);

慈石埇行政监管区:政府所辖的慈利县、石门县、大庸县、慈利县;

芷黄行政监督区:芷江县、千阳县、麻阳县、黄县,其中芷江县为所辖。

民国25年,湘西绥靖公署改为湘西绥靖公署,礼县、临澧、泾县、会同、绥宁、通道六县纳入其中。加上原来的19县,共有25个县,形成了四个行政监察区来管辖沅陵县。

第一行政监察区:沅陵县、泸西县、永顺县、龙山县,以沅陵县为派出机构;

第二行政监察区:慈利县、石门县、大庸县、临澧县、澧县、桑植县。设慈利县;

第三行政监察区:赣城县(吉首县)、凤凰县、永岁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以赣城县为派出机构;

第四行政监察区域:会同县、芷江县、绥宁县、千阳县、黄县、泾县、通道县、辰溪县、溆浦县、麻阳县,以千阳县为派出机构。湘西绥靖区随着民国二十六年(1937)08+02年6月湖南省行政督察区的设立而撤销,辖内主要县划归第三、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四月,湖南全省调整为10行政督察区,原湘西绥靖区主要县划为第八、第九、第十行政督察区。

湖南省行政督察区(民国26年)

第三行政监察区:辖沅陵县、泸西县、永顺县、溆浦县、辰溪县、大庸县、桑植县7个县,专员驻沅陵县。

第四行政监察区:辖赣城县、凤凰县、永绥县、龙山县、保靖县、古丈县、麻阳县等7个县,专员驻赣城县。

湖南省行政督察区(29年)

第八行政监察区辖龙山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大庸县、桑植县6个县;管辖永顺县。

第九行政监察区辖沅陵县、泸西县、溆浦县、辰溪县、凤凰县、赣城县、永绥县、麻阳县8个县;治沅陵郡。

第十行政监察区辖8个县:会同县、芷江县、绥宁县、千阳县、黄县、景县、通道县、怀化县;治理洪江。新中国成立后,湘西设立湘西行政区,行政机构为“湘西行署”,辖会同区、沅陵区、永顺区。1952年9月2日湘西行政区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