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高中历史
所谓民族意识原则,其实是欧洲历史上由来已久的概念。1815维也纳会议上,打败拿破仑帝国的欧洲列强重划版图,确定国际新秩序。但他们并没有给弱小民族独立的机会,而是遵循正统原则,将奥地利、俄罗斯等帝国统治的原有民族和国家归还给他们,而德国则维持着分裂的局面。这是历史的反应,从此欧洲被奴役被压迫的民族开始提出民族自觉原则,要求独立,多次武装反抗,但毫无结果。其中,波兰堪称反抗最猛烈。19世纪,他们多次起兵反抗俄军,但都以失败告终。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这些民族才利用宗主国战败的机会开展独立运动,并最终相继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国家。这些国家主要包括波兰、波罗的海国家、捷克斯洛伐克以及巴尔干半岛的一些国家。巴黎和会承认了民族意识原则,使这些国家有了法律上的正当性,于是欧洲的版图又变了。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同盟国的目的并不简单。一方面是为了削弱战败国的实力,另一方面也有利用这些国家制衡苏联的意图。当然,主要是由于这些民族自己的努力,大国才被迫接受现状。所以应该肯定,民族意识是这些民族用鲜血换来的胜利。至于这些国家的内部矛盾,那是它们的内政,与这个原则关系不大。
(以上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