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历史话题
列宁死后,斯大林在苏联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在联共(布)十四大(1925)上提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点是实行重工业建设,优先发展重工业。之后,1927年召开的中共(布)十五大提出农业集体化政策,实行集体农庄。
苏联的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第一,在国家经济恢复基本完成后,苏联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只能出口农产品,进口机器设备。为了用现代技术改造落后的工业农业,为了加强国防以维护民族独立,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1925年2月召开的苏共(布)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社会主义工业化政策,决定将苏联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这次代表大会标志着有计划地大规模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开始。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在非常困难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在国际上,苏联受到帝国主义的包围和威胁。原来国内的经济文化科技基础非常落后,资金非常匮乏。而且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事业,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苏联党和人民勇于探索,在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上奋勇前进。从1928到1985,除1941年苏联卫国战争爆发和第三个五年计划中断外,10年五年计划得到了完整的实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32“一五”计划完成时,苏联的工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已达到70%,已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建立了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同时,工业的社会主义成分占99%以上。据苏联官方统计,随着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完成,苏联工业总产值跃居欧洲第一,世界第二。1937,机床基本自给自足,进口机只占需求的0.9%,拖拉机等产品开始出口。第二,1927年末,苏联的工业生产达到并超过了一战前的最高水平。然而,以落后的个体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不能适应工业的迅速发展。1927 65438+2月,中共(布)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逐步发展农业集体化的方针。65438年至0929年,苏联各地掀起了大规模的农业集体化运动。1930年6月,中共(布)中央决定,农业集体化的基本形式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和主要生产资料的集体农场。决议要求坚持农民自愿参加运动的原则。1933年6月,联共(布)中央宣布“把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农业轨道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农业集体化的实现,为苏联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为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