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衡量历史成本?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取得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或者按照取得时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流动义务而实际收到的货币或资产的金额,或流动义务的合同金额,或在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计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一)按照购买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1.《特定存货准则》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和借款成本。

(1)存货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和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2)存货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摊的制造费用。(三)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以外,为使存货达到目前的位置和状态而发生的其他费用。(4)根据借款费用具体准则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

2.《固定资产具体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可归属于固定资产的专业服务费。(2)自建固定资产的成本由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3)根据借款费用的具体标准,借款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二)按照购买资产时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价是指应支付给票据双方的相应对价。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非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负债的计量

负债的计量主要包括预收账款、按合同接受劳务的应付账款和购买商品的应付账款。

历史成本是取得资源和确认负债的原始交易价格,因此是可靠的,其计量经验和理论是丰富的。但当价格发生明显变化,资产发生减值时,其可比性和相关性降低,收入和费用的比例缺乏逻辑统一,经营业绩和持有收益无法区分,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被低估,难以真实揭示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