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格拉纳达的历史
16世纪,西班牙在波哥大和新格拉纳达王国建立了审判法庭。当时这个王国的总督只是松散地服从秘鲁利马的总督。因为两个首都之间的交流非常缓慢,1717年建立了新的格拉纳达殖民地(1739年暂时中断重建)。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巴拿马,原来是其他殖民政府管理的,后来是这个殖民政府管理的。这使得波哥大成为西班牙在新大陆的三个主要管理中心(另外两个是利马和墨西哥城)。虽然西班牙偶尔会试图加强在波哥大的统治,但事实上,其统治并不十分有效。
由于南美北部复杂多变的地形和道路的缺乏,殖民地的交通非常糟糕。为了恰当地统治边缘地区,在加拉加斯和基多建立了隶属于波哥大的地方政府。一些分析家认为,它们反映了当地的传统差异,最后它们强化了这些当地的传统差异。最后,西蒙·玻利瓦尔统一的尝试未能克服这些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