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儿子地位高于父亲的例子

王毅(北宋王毅)王安石的父亲

王顺良,北宋临川(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王安石之父。宋真宗是祥符八年(1015)进士。历任建安(今福建建瓯)主簿、临江军(今江西樟树市)判官、新干(今江西新干)、庐陵(今江西吉安)、新繁(今四川新繁)、韶州(今韶州)判官。宝元二年(1039),王逸死于江宁。王逸娶了徐、吴,* * *生了七个儿子。它们是安仁、道安、安史、安国、安史、安里和安上。

王安石(1021年18年2月18-1086年5月21日),名叫符节,被称为半山居士。他被封为蜀国公,后改为靖国公。世人也称之为“王”了。江油人,汉族,江西临川延福陵(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宰相兼新党领袖。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流诗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篇。旧的自怨自艾还在,那谁跟儿子争。”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集》、《临川先生文集》等。其作品多收于《王林川集》,其诗兼擅两种风格。虽然字数不多,但他也擅长,有《桂枝香》等名著。王最脍炙人口的诗句是“绿在,明月几时照我?”在瓜州划船。

王安石出生于临江军(今江西樟树),生活在一个地方官的家庭,自幼聪慧,念念不忘读书。而且他从小随父游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百姓生活的艰辛,对宋朝“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在少年时代就树立了“匡正天下,移风易俗”的志向。他以地方官的身份步入仕途,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百姓负担。因为长期接触社会现实,对北宋中期隐藏的社会危机有所了解,我“有改变世界的野心。”李青二年(1042)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判官。后来被调到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他廉洁奉公,执法严明,为人民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组织民工修堤堰,挖塘,改善农田灌溉,方便交通。青苗不到的时候,就把官库里储存的粮食低息借给农民,解决百姓的困难。1058年冬,王安石被任命为第三司判官。嘉佑三年(1058)《仁宗遗言》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认为必须改革成文法以“适应时代的变化”,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民强兵政策。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前提是培养人才,于是王安石改革了科举制度和选士制度。废明经,设明法部。进士不考诗赋,考时事谋略,改组国子监,培养学以致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