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期限

农村土地确权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底。

2013 10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土地确权的启动时间,计划在5年内完成全国范围的土地确权工作。理论上,土地确权的结束时间是2018,而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分,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因临时住房不便或要求临时住宿,具备临时居住条件的,按被拆迁房屋人口按月予以补助;

3.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搬迁至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

4.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的房地产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者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

5.房屋拆迁补偿差额等于合法所有的房地产评估价格加上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者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已取得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

农村高龄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合资格的长者应自愿申请高龄津贴。每月15前,由他们持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持两张1寸免冠近照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应填写《XX区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社区初审:社区(筹委会)对老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户口本和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居住地以户口本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社区将申请对象统一编制,将老年人信息录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整理成册,每月20日前上报街道;

3.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筹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对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汇总各社区、村的申请,与申请审批材料一起整理成册,于每月27日前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审核各街道上报材料,核对信息系统数据,于次月5日前签署审批意见。

综上所述,2013 10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土地确权的启动时间,计划在5年内完成全国范围的土地确权工作。理论上,土地确权的结束时间是2018,而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

法律依据:

《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意见》第四条。

(二)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起保持75年稳定,这是落实“长期不变”的重要举措。现有承包土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继续由农民承包,承包期再延长30年,从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开始计算。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已发放的土地承包权证书在新的承包期内保持有效不变,证书记载的承包期届时统一变更。个人土地转让的,应当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中进行相应的变更。